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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将军大道风光互补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8-08 15:43:0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永新县将军大道风光互补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建中政采字(2013)3号永新县将军大道风光互补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完毕并亮灯。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LED灯具、风力发电机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 具备2012年至今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风光互补路灯施工合同一份。
  4. 具备2012年至今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风光互补照明系统工程采购安装合同一份。
  5.制造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必须在中标地成立投标设备生产的工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确认:
  1、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 8 月9 日(上午08:00-12:00 下午02:30-05:30)携带以下资质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永新县交通运输局进行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标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2年度年检。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投标人必须是LED灯具、风力发电机、太阳能电池板的生产企业(三者选一)。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要求年检章清晰
  类似合同案例:1.具备2012年至今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风光互补路灯施工合同一份;2.具备2012年至今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风光互补照明系统工程采购安装合同一份。
  法人委托:提供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文件
  联系人:
  联系人:郭勇 联系电话:18907967853
  地址:永新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2、投标人须交纳资料费:300元(不退)。
  注:预审合格的单位由招标人出具资格确认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资格确认表,未提供者,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8月 20 日北京时间10:00整,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有权拒收。
  (2)、开标时间:2013年 8 月 20 日北京时间10:00整。
  (3)、开标地点: 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13年8 月1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回应。
  六、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五天前,招标人在指定媒体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标书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七、指定媒体:吉安市政府采购网、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