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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8-07 15:42:3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 项目名称: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工程监理(以下简称“项目”)
  二、 招标编号:0724-1300C08N1821
  三、 建设单位: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四、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 工程地点及概况: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风电场”)位于珠海市万山区桂山岛西侧约5.3km的海域,距南侧万山列岛的东澳岛最近距离约5.9km,距西南侧珠海横琴岛最近距离约14.9km,距离西侧澳门九澳地区最近距离约10.2km,距离西北珠海市市区最近距离约14.6km。风电场被大头洲岛、三角岛、大碌岛、赤滩岛、细碌岛和青洲岛六个岛屿环绕,拟在场址内的三角岛上建设110kV升压站,通过海底高压海缆与珠海电网连接。规划海域面积约33㎞?,装机总容量为198MW。同时建设风电场升压站至桂山岛、东澳岛、大万山岛的海岛联网工程。
  七、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监理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至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前准备、三通一平、桩基、土建、安装、调试、输变电移交试生产、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对本项目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但不限于此)。监理人原则上应对本工程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本项目具体范围与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全部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八、本工程预计开工时间:年8月。
  九、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同时具有交通部水运工程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建设部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
  A.电力工程监理:具有不少于2个沿海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监理业绩,或具有风力发电工程监理业绩。
  B.水工监理:具有不少于2个沿海水运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具有本工程类似海上钢管桩施工监理业绩。
  (4)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证书。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小于岁,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海工工程或电力工程监理经验。
  (6)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权利及义务。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近3年内,投标人应:
  (a)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b)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c)不是承担本项目咨询、审图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2. 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1点的合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IC卡手续,且必须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可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证明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第九条1点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3)证明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第九条1点(2)款业绩要求的资料(需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本,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及工作范围,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
  4)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第九条1点其他要求的资料。
  各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顺序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每页加盖公章。按本公告第九条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投标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3年8月8日~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即可发售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润路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报名见交易中心信息屏幕上的指示。
  投标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成功报名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层
  邮 政 编 码:510080
  联 系 人:盛祖强(13078866223)、欧健洪(13316119088)、曹小玉(chenity@foxmail.com)、龚天祎
  电 话:020-87768198-638、622、639
  传 真: 020-87673286
  收取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注:为保证汇款的顺利进行,请务必在汇款单的附注栏填写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软件园路1号
  联 系 人:苏 荣、蒋荣晖
  联系电话:(0756) 3399303-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