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宾县大泉子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8-07 15:40:2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黑龙江省宾县大泉子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GT-XNY-WZ201306D)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宾县大泉子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于2013年4月3日经黑龙江省发改委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宾县大泉子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函〔2013〕75号)文件核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宾县大泉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黑龙江省宾县大泉子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招标,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拟采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黑龙江省宾县大泉子风电场(49.5MW)新建工程安装33台套1500kW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风电场各有3回35kV进线,每回进线的风机之间均采用35kV直埋电缆的方式相连接,最后通过直埋电缆的方式将三回进线汇集至宾县大个岭风电场22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宾县大泉子风电场工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前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安装指导等。
电缆规格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计划交货时间:2013年9月10日。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宾县大泉子风电场新建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
(2) 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生产制造能力;
(3)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至少有一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电缆)超过10亿元;
(5)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收代理商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3年8月7日起(每工作日9:00~11:30和14:00~17:0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到招标代理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和《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登陆进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商务网站、点击右上角“电子商务”下载)原件在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一号B座3层312室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2)汇款购买:请将招标文件款汇至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账号:0200209519200005317,汇款用途注明:TGT-XNY-WZ201306D BSK)。招标代理收到汇款单位介绍信、汇款底单和《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件及汇款后获取招标文件。
(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陆进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商务网站(点击右上角“电子商务”)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并下载有关文件的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担保)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7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未附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7日北京时间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一号B座214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代表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一号B座3层312室
联 系 人:续先生/杨先生
邮政编码:100038
电 话:010-57081313/57081316
传 真:010-57081315
网址: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点击右上角“电子商务”
招标人:宾县大泉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宾县大泉子林场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451-87761013 传真:0451-877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