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清理煤炭税费值得肯定
添加时间:2013-08-07 11:47:1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近日,山西省政府印发了《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措施》,决定在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该措施被称为山西 “煤炭经济20条”,而取消两项收费则被列为20条之首,并且要求“立即行动,一周内实施,一个月内落实到位”。
煤炭黄金十年之时,煤炭企业赢利能力让人艳羡,种类繁多的税费随之出现。如今,煤炭黄金十年已过,附着在煤炭企业之上的各种基金、保证金却难以去除,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吨煤成本,特别是部分省份各级行政层层对煤炭企业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巨大压力。
尤其是在煤炭市场低迷、煤价不断下跌以及煤炭企业大面积亏损的现实情况下,再继续对煤炭企业征收各种税费,会让煤炭企业苦不堪言。
我们看到,许多煤炭税费种类是纯粹的行政行为,不是科学、合理的市场化行为,使煤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遭到掣肘。清理煤炭行业税费,有利于煤炭企业轻装上阵,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亏损的局面。有利于减少企业外部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谋求长远发展。
国家要求各地清理煤炭税费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出台规定要求各地一律取消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后也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继续收取。2009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发布相关意见,要求产煤大省清理自行出台的煤炭收费,取缔煤炭出省限制。
然而,地方对煤炭企业的收费冲动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抑制,此次山西率先为煤炭企业“松绑”,尽管是被迫之举,却也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