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屋顶光伏发电系统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8-05 16:09:1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长兴县行政服务(招投标)中心屋顶光伏发电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行政服务(招投标)中心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已由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长兴县行政服务(招投标)中心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行政服务(招投标)中心(长兴县大剧院北侧行政服务中心)
2.3 建设规模: 长兴县行政服务(招投标)中心屋顶面积约 900m2 。
2.4 招标范围 : 长兴县行政服务(招投标)中心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半透光薄膜组件),合计安装容量约80 Wp , 包括深化设计、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运输、装卸、安装(不含光伏钢支架)、调试、并网发电并通过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满足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制造、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的光伏系统制造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
2) 若以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同时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制造商不能既本身参加投标又委托其它代理商参加投标;
3)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自2010年1月1日以来1个及以上的类似规模(容量在100Wp及上的薄膜太阳能光伏系统)供货和并网发电业绩 ,应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规模,还应提供用户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 2013 年 8 月 5 日 8:00 时 2013 年 8 月 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理报名手续,集中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8 月 9 日至 2013 年 8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1: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
4.2 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 2013 年8月9日 上午 9 :00时至11:00时 ,下午 14:00时至16:00时 ,报名地点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非会员单位须在开标缴纳交易席位费。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 2013 年8月5 日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非会员请于 2013 年8月 9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 14:00时至16:00时 凭单位介绍信和到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8月20 日 14 :00 时,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兴县招标投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县前街402号 地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 系 人: 徐工 联 系 人:孙工、郑工
电 话: 0572-6201306 电 话: 0571-87631032/13588748977
传 真: 0572-6209935 传 真: 0571-876313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273103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