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两大煤炭专营市场15日入场经营
添加时间:2013-08-01 11:37:21
来源:国际煤炭网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煤炭市场清理整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伴随兰州市全面整顿清理煤炭市场工作的展开,兰州市政府确定的两大煤炭专营市场将于本月15日前入场经营。此外,从今日起,兰州市将在进入城区各道口设立煤炭检查站,实行24小时查堵制度。通过公路运输的动力用煤凭市交警支队和两大市场印制的通行证通行。杜绝非煤炭经营市场和无通行证动力煤流入市区。市民用煤,实行“型煤装箱,块煤装袋”,统一配送车辆、统一配送标志。
据悉,兰州市年消耗煤炭约1400万吨,其中西固热电等三大电厂消耗600万吨,工业企业消耗450万吨,民用取暖锅炉消耗300万吨,餐饮业和居民生活消耗50万吨。目前,兰州市煤炭经营存在市场经营无序、布局零乱、煤炭市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兰州市政府决定从8月起清理整顿煤炭市场。
为规范煤炭经营环境,兰州市将组建煤炭专营市场,市政府确定在兰州辉华煤炭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城关区大沙坪)、甘肃红卫矿业有限公司(地址:西固区河口)的基础上建设两个煤炭经营市场,引导煤炭经营企业入驻。目前已确定市场主体企业和配股企业,完成市场评估,正在进行工商注册。市场实行股权多元化,国有出资比例达到35%.兰州辉华煤炭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占地160亩,扩建型煤加工车间2000平方米,已建成2条型煤生产线,新增14条型煤生产线,形成年产23万吨的型煤生产能力。目前,市场道路、场地硬化工程及防尘网建设正在进行中;甘肃红卫矿业有限公司煤炭专营市场占地305亩,现有8条铁路专用线、一条年洗煤120万吨的生产线,建设型煤加工车间4000平方米,新建10条型煤生产线,形成年产18万吨的型煤生产能力。
目前,市场堆煤场平整、防尘网建设等正在进行中。这两个市场建成后,作为一级煤炭经营市场,为兰州市煤炭经营企业提供经营场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两大专营市场要确保8月15日开始煤炭经营户入场经营,煤炭专营市场开始储煤和型煤生产加工,通过社会力量组织车辆配送。兰州市公路运输动力用煤和民用型煤块煤全部通过两大市场供应。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方便市民用煤,兰州市在近郊四区合理布局为市民提供服务的煤炭二级配送销售网点,实行“型煤装箱,块煤装袋”,统一配送车辆、统一配送标志。二级煤炭配送网点是煤炭专营市场的延伸,由煤炭专营市场授权经营,仅限销售煤炭专营市场的各类煤炭产品。按照二级网点应设在邻近居民区且交通便利的区域内,不得设立在城区主干道及城区商业、生活、交通中心;避免重置聚集;具备办公用房,且停车场地不小于300平方米,封闭煤炭产品储备场房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建设要求,制定了近郊四区二级网点布局方案。经县区推荐,确定在近郊四区设立80个二级煤炭配送网点,其中:城关区35个、七里河区25个、安宁区10个、西固区10个,这些配送网点将在8月10日前建成。
根据兰州市政府的要求,8月15日前取缔场外经营及无营业执照、无纳税证明的煤炭经营企业;取缔煤炭专营市场外的煤炭经营企业,并封存其市区内储煤。
市民用煤,实行“型煤装箱,块煤装袋”,统一配送车辆、统一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