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家园二期多层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7-30 15:17:0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编号:SYQ20130618901
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盛世家园二期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0】2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多层的太阳能热水器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珠江路与燕山路交叉口。
1.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共660台单机入户太阳能热水器,造价约105万元。
1.3供货安装期限要求:满足招标人实施进度计划,确保及时供货安装到位。
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设备全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五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5%;剩余5%的款额待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满后十日内结清。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
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6%,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太阳能热水器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需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4.2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应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具备3C强制认证证书。
4.3投标申请人应为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4.4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4.5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本次招标拟选用的品牌:皇明、太阳雨、海尔、桑乐、四季沐歌、清华阳光、亿家能、天普、桑夏、辉煌,一个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生产厂家或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应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8投标人拟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投标人201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为准)。
4.9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4.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及方式:请申请人于2013年7月30日8时30分至2013年8月6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2)费用:100元(网上付款,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15时30分(以宿豫区招标投标网发布的招标公告里的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珠江路
联系人:丁龙 电话:1599678342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江山国际花园门面房19号
联系人:王 涛 电话:0527-84481968 传真:0527-88759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