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袁花镇双丰村“一事一议”通组道路太阳能路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7-30 15:15:1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建设单位 海宁市袁花镇双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工程名称 海宁市袁花镇双丰村“一事一议”通组道路太阳能路灯照明工程
工程内容 双丰村“一事一议”通组道路太阳能路灯照明工程
工程地点 海宁市袁花镇双丰村
概算投资 960000(元)
工程规模 220套太阳能路灯
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资质要求 企业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
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三类人员A、B、C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进嘉备案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洽购招标文件资料,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质等级证书: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 (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B类证书复印件)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2010 年1月1日 以后竣工的单个合同金额在7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和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可二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
流动资金:具有3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企业财务承诺书原件
安全生产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进嘉施工备案证: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
报名地址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
报名时间 2013年07月30日 - 2013年08月01日 上午 9 : 00-11 : 00 下午 14 : 00-16 : 00 (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2013-34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573-8723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