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第四期保障性住房太阳能工程的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7-25 15:55:2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徐州精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丰县第四期保障性住房太阳能工程,已经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丰县南外环北、季合园南、西城南路西侧
⑵工程规模:1056台。其中:第一标段:经适房856台;第二标段:廉租房200台;
⑶招标范围:太阳能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售前、售后服务等
⑷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9月1日
⑸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携带的资料):
①生产企业直接投标:
⑴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⑵必须具有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
⑶所投产品的真空管近一年内通过国家太阳能热水器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报告(提供原件);
⑷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②太阳能代理商投标:
⑴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⑵经销代理授权书原件;
⑶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
⑷生产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⑸所投产品的真空管近一年内通过国家太阳能热水器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报告(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
⑹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8月4日17时。
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携带银行电汇回单到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办公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⑶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贰万肆仟元;第二标段:伍仟陆佰元。(若投标申请人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只需交纳贰万肆仟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171713605251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⑶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该单位已放弃了本工程的投标。
⑸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至2013年8月4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至2013年8月4日,请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请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备案的业务员于2013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商务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分值设定:
1.商务标即投标报价 100分
2.违规、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10、其他:
⑴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信息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⑵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⑶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⑷每个投标人均有二个标段的中标机会。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丰县第三期经济适用房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邵守海
联系 电话:15852215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物价局门面楼二楼 联系人:李秀峰
联 系 电 话:051689249200 传 真:05168924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