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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广州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之系统集成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7-25 15:13:2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广州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之系统集成工程二标段(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300C05N0945/02
  日 期:2013年7月25日
  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的系统集成进行 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广州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之系统集成工程二标段拟在广州开发区云埔工业园广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广州顶津饮品有限公司、康师傅(广州)饮品有限公司厂区建筑群屋顶安装6.425MWp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力,再通过并网型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化为频率、相位符合要求的正弦波电流并入用电系统。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
  (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0724-1300C05N0945/02 广东粤电广州开发区光伏发电项目之系统集成工程二标段 1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电池组件除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消防、防雷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属一个母公司的母、子公司或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在1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或单机容量13.5MW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主体工程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实施经验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如果不具备下述4.1、4.2所述资质之一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分包商必须有相适应的营业范围、资质和业绩如下(如果需要分包):
  4.1 施工、安装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4.2 设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4.3 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具有已完工的1MW及以上光伏并网电站工程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或单机容量13.5MW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主体工程总承包业绩。
  4、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本项目将在评标时通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公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情况,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投标人对公示业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实名书面向招标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异议,投标人除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及发包方的固定电话供招标人核对,且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5.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3年 7月 25 日-2013年 7 月 29 日。
  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 7 月 25 日-2013年 7 月 2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如果用快递的方式,以国义招标公司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投标报名方式:登陆国义招标网站下载本招标公告附件后,填妥报名资料后报名(可以采用: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或者快递;同时提供电子版)。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座)16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5.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国义招标网站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④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2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5.3、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报名)。
  5.4、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5.5、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5.5.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5.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5.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确认。
  5.5.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另行通知;
  电话:另行通知;传真:020-3765239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话:020-87768198-635、661、624;传真:020-87673286
  电话:020-87768198-661、635、624;传真:020-87673286;电邮:GYZB16F@126.com;
  联系人:梁凯旋(13570295838)、张冬杰(13602752036)、赵令喜(18933957572)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北塔19楼1906(邮政编码: 510630)
  传真:020-85138275
  8、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购标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本项目的《申请报名资料》格式文件请前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