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添加时间:2013-07-24 14:25:4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尊敬的供应商:
受 霍山县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委托,霍山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招标采购 太阳能杀虫灯 ,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采购项目名称:太阳能杀虫灯 数量:50 单位:台
技术参数及要求:
1、执行GB/T 24689.2-2009植物保护机械 频振式杀虫灯标准;
2、诱集光源:诱集光源:灯管(波长320~680nm),单灯管,功率15W~30W;
3、蓄电池:DC12V, 24Ah~45Ah,每天工作6小时,连续三天阴雨天气可正常工作;
4、绝缘电阻:≥2.5MΩ;
5、使用寿命:10年以上(灯管和蓄电池除外);
6、太阳能电池板功率:≥40w,单晶硅;
7、单灯控制有效面积:农田≥40亩;
8、根据昼夜智能控制充放电及开关灯;
9、高压电网镀膜材料,直径0.6mm,螺旋绕制且不得有中间接头,网间距可调,应与所诱捕靶标害虫相适应。撞击面积不小于0.15㎡;
10、当环境湿度大于95﹪RH时,自动进入保护状态,当环境湿度不大于95﹪RH时即可自动恢复工作;
11、高压电网(雨天)连续电弧放电至少30min,绝缘柱无碳化现象;
12、主体结构采用机体为钢管烤漆,不怕雨水、 耐高温、防腐蚀。 直径≥50mm、壁厚≥1.4mm,灯杆高度≥2.1m;
13、投标产品具有省、市级及以上鉴定证书或产品检测报告;
14、为确保安装牢固,基脚为水泥混凝土结构;
15、投标产品报价含运输及 安装 等费用。
备注: 1 、本项目总预算价为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100 000元)。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得超过总预算价,超过总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 ;
(三)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 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唯一价格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 报价函格式见附表 ),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 评标定标方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 ,同等档次的产品中 总 报价最低 的 为成交供应商。 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更优的为成交供应商。技术指标再相同时,则由监督部门现场抽签确定。同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采购单位将审查中标备审单位相关资格原件,合格的发放成交确认书。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 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 采购单位 指定 乡镇集中点 。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供货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报价时 须提 供 以 下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经营范围内且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1000万元,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 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 1 ) (必须承诺24h内上门服务) ;
5 、报价函(见附件 2 );
6、 投标产品具有省、市级及以上鉴定证书或产品检测报告 复印件;
7、在六安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单独提交,且必须逐页盖章,资料必须清晰可辨,如字迹模糊不清、提交的资料不全或提交的资料虚假、形式不符的,均为无效投标文件。
(九)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霍山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
(一)报价时间:2013年 7 月 26 日 8时- 1 5 时 30分前 ,超过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 式:传真报价(也可在201 3年7月 26 日15时-1 5 时30分 将报价材料密封 装订成册 送达霍山县招投标中心 三楼 ,规定时间段以外送达的为无效报价)。
(三)传真号码:0564-5032463 (为防止后期传真拥挤,请投标人及时尽早传真)。
六、付款方式: 货物送到,采购单位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 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
备注: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需缴纳成交价1%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霍山县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代理机构 :霍山县 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刘 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64-5031398 联系电话: 0564-5031192
霍山县招投标 中心
2013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