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煤矿涉未批先建无证开采 超采收入达33亿元
添加时间:2013-07-22 10:59:12
来源:国际煤炭网
当前,国家多个部门正对煤炭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经济参考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陕西陕煤陕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北矿业公司”)下属安山煤矿未经核准,已开工建设四年,并且无证开采;下属韩家湾煤矿、大哈拉煤矿存在超能力开采问题。据估算,2010年至2012年陕北矿业公司涉嫌超采煤炭约1000万吨,超采部分收入约33亿元。
在全国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之际,陕北矿业公司的违规项目仍在开足马力生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安山煤矿未批先建、无证开采
7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陕北矿业公司位于榆林市府谷县庙沟门镇的安山煤矿。刚进矿区,就能看到耸立的地面生产系统。深入走访后,记者发现,正规煤矿所应具备的生产条件,安山煤矿一应俱全。虽然已到下班时间,工人们仍在忙碌着,矿区两大堆煤炭非常醒目,一辆辆汽车正往外拉运。“安山煤矿开工建设已经四年多了,早就产煤了。”一位正在作业的工人告诉记者。
安山煤矿设计产能120万吨/年,井田面积54平方公里,地质储量2.1796亿吨,项目总投资5.5亿元。安山煤矿属于陕西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陕北矿业公司、府谷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等四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负责庙哈孤矿区煤炭资源勘查项目开发,包括安山井田和沙梁井田两个新建矿井。
对于安山煤矿的实际进展情况,陕西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群部部长王开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求证时表示,安山煤矿已经试生产将近一年了。
公开资料显示,安山煤矿项目2010年获得国家能源局“路条”。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监察分局局长李建文对记者表示,有“路条”也只能进行地面工作,不能进行井筒开挖。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煤矿基本建设程序,对于新建矿井来说,在国土部门划定矿区范围后,由国土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然后进行项目立项和审批,在取得城市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环评和水保批复等支持性文件后,才能报省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核准。
据记者了解,安山煤矿从2009年7月就开工建设,根据安排,今年安山煤矿一期投产,二期完成掘进。然而安山煤矿在尚未通过核准,没有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未批先建,并擅自组织生产。
“安山煤矿肯定是无证状态,因为我们的监管名单中没它,它还属于在建矿井。在建矿井不归我们管,在建矿井被有关部门验收后才正式移交给能源局。”府谷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石某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建矿井的监管归国土部门。
记者来到府谷县国土资源局矿产科,该科科长王晓强表示,安山煤矿目前没有采矿证,2011年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了对安山煤矿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它目前应该处在编制基建方案阶段。
“正常情况下,煤矿联合试运转的期限一般为1至6个月;特殊情况下,在批准期限内未完成联合试运转工作的可以申请延期,但联合试运转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府谷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联合试运转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验收,目前安山煤矿还未提请环保验收。
然而,处于编制基建方案阶段的安山煤矿已经开始大规模生产,且产量远远超出工程煤的范畴“工程煤应该只有几万吨,不会达到几十万吨。”府谷县国土资源局矿管办主任石璐晓对记者表示。
今年4月13日,在陕北矿业公司2013年度基本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强林提出要取得安山煤矿全部手续。7月12日,陕西省煤监局相关负责人致电李强林转述记者对安山煤矿是否通过核准的问题,李强林在电话中表示安山煤矿尚未通过核准,目前手续不全。
据记者调查,因无环保验收,无发改委核准,无采矿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山煤矿曾遭多部门处罚。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监察分局局长李建文表示,因为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申请文件,该局今年1月份对安山煤矿进行了处罚。石璐晓也表示,府谷县国土资源局今年1月曾对安山煤矿进行处罚。
然而,处罚并未阻止安山煤矿继续生产。陕北矿业公司2013年6月产销报表显示,安山煤矿6月份计划生产30万吨,实际生产13.25万吨;上半年已累计生产112.8万吨,完成全年生产计划220万吨的51%。安山煤矿设计产能120万吨/年,今年上半年产量即达到112 .8万吨。另外,安山煤矿2012年产量达130万吨。
对于基建期的矿井,这属于无证开采,更为严重的是其产量已经超出设计产能,安全隐患凸显。
韩家湾、大哈拉煤矿多年超采
超能力开采也是陕北矿业公司多年存在的违规问题。
陕北矿业目前只有两对生产矿井,即韩家湾煤矿和大哈拉煤矿。韩家湾煤矿位于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井田面积12.66平方公里,井田地质储量1.54亿吨,工业储量1.38亿吨,可采储量约8500万吨。韩家湾煤矿2006年矿井实施产业升级,至2009年完成,设计生产能力提升到150万吨/年;今年4月15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同意韩家湾煤矿产能由150万吨/年变更为400万吨/年。大哈拉煤矿位于神木县孙家岔镇马莲塔村,井田面积3.32平方公里,设计生产能力23万吨/年。大哈拉煤矿“十一五”期间累计生产原煤150余万吨。
榆林市能源局规划科科长郭雄在电话中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按照规定,生产煤矿允许适当超额,但是生产不能超过核定能力的10%。
记者就此核算,2013年以前,陕北矿业公司每年的产量上限是190.3万吨;2013年的产量上限是465.3万吨。
然而,就是这两个原设计年产能合计不足200万吨的矿井,使得陕北矿业公司2010年的煤炭产量达到500万吨,销售收入16亿元,涉嫌超采约310万吨,超采部分收入约9.9亿元;2011年产量达510万吨,销售收入达21亿元,涉嫌超采约320万吨,超采部分收入约13亿元;2012年产量达638万吨,营业收入15.4亿元,涉嫌超采约448万吨,超采部分收入近10.8亿元。合计下来,2010年至2012年,陕北矿业公司涉嫌超采约1078万吨,超采收入约33.7亿元。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指出,煤矿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但是,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监察分局局长李建文对记者表示,近一年内还没有对韩家湾的处罚记录。如果韩家湾煤矿属于超能力开采,应该按重大隐患处理,罚款50万到200万元,并停产整顿。
为什么陕北矿业公司多年超采却未受处罚?记者调查发现,陕北矿业公司涉嫌瞒报。陕北矿业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公司今年上半年已实现产量445.4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69%。然而,陕西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度值班室提供给记者的数据显示,陕北矿业公司今年上半年煤炭产量164.15万吨。“陕北矿业公司每天上报的数字都一样,都是一万零七百多吨。”陕西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针对安山煤矿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无证开采问题,韩家湾煤矿、大哈拉煤矿是否存在超采、瞒报等问题,7月11日,《经济参考报》记者来到陕北矿业公司。陕北矿业公司党群部副部长杨汉威对记者表示,对这些问题不清楚,需向业务部门了解后才能给出答复。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陕北矿业公司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