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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太阳能黄闪信号灯安防工程城区补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添加时间:2013-07-09 17:11:3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依据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计划函要求,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十堰市太阳能黄闪信号灯安防工程城区补充工程”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人: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 、项目名称:十堰市太阳能黄闪信号灯安防工程城区补充工程
  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 、采购内容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十堰市太阳能黄闪信号灯安防工程城区补充工程:太阳能黄闪信号灯43组(1万/组)和固定雷达测速设备2套(10万/组),共计人民币63万元。
  4.2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
  4.3 交货地点:十堰城区。
  4.4 质保期:一年免费维护。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或C类(含)以上资质和 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 ;
  4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主要产品厂家的授权书(如为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 必须在湖北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三、招标文件购买: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于2013年7月9日起至2013年7月13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报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十堰市车城路190号
  联系人:李 放 联系电话:0719-8213790
  七、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邮编:442000
  联系人:游慧玲 电 话:0719-821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