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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新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及现场监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7-04 12:55:1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CWEME-1303DTXTGF-001、CWEME-1303DTXTGF-00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资本金及项目融资
  招标人:共和县新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青海
  招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共和县新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施工监理(现场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青海大唐国际共和二期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2 建设地点:青海省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
  3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1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 CWEME-1303DTXTGF-001
  2施工监理(现场部分) CWEME-1303DTXTGF-002
  4 EPC总承包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设计院,联合体成员可以是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2) 联合体牵头人可为系统集成商或设计单位。
  (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
  (4)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6)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6.1)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有20MW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的集成商。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5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
  6.2)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以上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和5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一级资质。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5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
  4.3 不接受各投标人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5监理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1 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施工监理资质,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20MWp及以上并网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1.3人员要求: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类似工程业绩。
  1.4 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质量无不良记录,监理项目无重大安全和质量问题;近三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记录;
  1.5 限制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1.6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及要求:
  1.1符合上述第4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投标申请单位请于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 7月11日17:0(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11:30 时、下午14:00 时~17:00 时)按以下要求报名:按本公告备注的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投标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标段的报名手续。报名结果以中国电力招投标网站为准。
  网站报名咨询电话:010-51967726;招标文件发售电话:010-51961739、010-51967713。标书费发票及退还保证金联系方式:010-51967646。
  1.2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见后).
  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诉讼情况;近三年(2009年1月至今)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用户证明文件中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和上述第4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相关资料等。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资格。
  1.3 潜在投标人通过网上报名信息核实后,即可申购招标文件,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金额:3015元,监理招标文件金额:1015元。(报名结果以中国电力招投标网站为准)
  1.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对各投标厂家资格进行审查,未达到招标公告资质业绩要求的厂家,终止其投标)
  6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暂定为2013年 月 日 (以书面通知为准)
  1.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以书面通知为准)
  7 联系方式:
  项目公司:青海大唐国际共和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邮编:810000
  联系人:孟勇
  联系电话:0971-- 51253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北方国际大厦608室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人:李强
  邮箱:johnnylgg@126.com
  联系电话:010-51967742
  传 真:010-51967722
  (1)请报名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登陆中国电力招投标网站,点击用户登录“注册”按钮完成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针对本项目本标段进行报名;
  (2)报名审核通过后,各潜在投标人将标书费电汇底单扫描上传。
  单位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帐 号:0200003609201069390
  标书费经确认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另:标书费及保证金必须以报名公司的账户汇入,不得个人汇款,并请审核通过以后再汇标书费购买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