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郭家店一期(49.8MW)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7-04 16:16:2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郭家店一期(49.8MW)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郭家店一期(49.8MW)工程施工共两个标段(A标段、B标段)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标段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招标内容:共二个标段:
标段
编号 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施工内容
A标段 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工程(A标段)/HDLZGJD-GCZB-2013018-1
本工程主要包括:生产楼、生活楼及站内附属设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升压站进站道路;35kv集电线路工程土建,铁塔安装、线路架线、光缆敷设等工作等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
B标段 风机及检修道路工程(B标段)/HDLZGJD-GCZB-2013018-2
《华电莱州郭家店风电一期49.8MW工程施工B标段》施工招标,本工程主要包括: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和设备的安装、调试;风电场内交通道路等施工图包括的所有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
四、招标形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业绩等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标段。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郭家店一期(49.8MW)工程施工,共A、B二个标段;
2、工程拟建规模:49.8MW风电机组工程
3、建设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郭家店镇;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 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所投的投标文件。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2、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由低至高依次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同时应具有电力承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与其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近五年承揽48MW及以上风电工程业绩不少于5项(优先考虑承揽过2MW风电机组的施工企业),且投产项目不少于3项。
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同时具有一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不少于2个同规模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文件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
4、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
6、(以下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与投标人签订法律咨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证明)
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应具备的施工能力及所需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能力,具备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参与以上各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该标段要求的电力工程承装资质等级,并应承诺:在施工中有关承修、承试的工作,必须选用满足相应要求的承修、承试资格等级的单位来承担,且必须确保检查、备案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由施工方承担接受检查、备案合格的责任”。
七、公告发布:
1、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时间:2013年7月3 日-2013年7月7 日
3、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先生 时女士 联系电话: 0531-67716595 67716596
传真:0531-67716189 邮箱:HDPIPM_ZB@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华电国际1017室
八、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投标人不论参与几个标段投标,标书费均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邮箱HDPIPM_ZB@163.COM中,邮件标题为“郭家店风电申请--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1602001009200061575
3、递交时间: 2013年7月3日至2013年7月7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郭家店风电××事项-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九、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HDPIPM_ZB@163.COM,邮件标题“郭家店风电澄清申请-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 2013年7月3日至2013年7月7日。
十、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7月24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电力承装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未提交原件,且无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年审或遗失证明的投标将被拒绝。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