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电池量热仪、同步热分析仪及纳米粒度与zeta电位分析仪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6-25 15:45:3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电池量热仪、同步热分析仪及纳米粒度与zeta电位分析仪将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的货物和/或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 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 1台
电池量热仪 1台
同步热分析仪 1台
纳米粒度与zeta电位分析仪 1台
特别说明:
n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不可拆分投标。
n 多家供应商所投全部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只能有一个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2.5.7)。
n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加投标,在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n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进口产品。
3、 投标资格与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多功能电化学工作站、电池量热仪、同步热分析仪及纳米粒度与zeta电位分析仪)的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经销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6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证明文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格式16);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任何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人处(地址、电话、传真如下述)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5、 任何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
从2013年6月25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的9:00—11:00;14:00—17:00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人民币60元。(标书售后不退,相关票据委托深圳市万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7月8日下午14:30之前递交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兹定于2013年7月8日下午14:30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不参加投标应在开标截止日前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
10、 招标代理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北京联系人:王小姐 010-68991284 传真:010-68314137
深圳办事处联系人:骆先生 电话:0755-82463616 传真:0755-82071836
11、 特别提示,保证金按以下账号提供。
账户名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 350 008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