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太阳能哈密30MWp+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6-24 15:52:2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中广核太阳能哈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太阳能哈密30MWp+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太阳能哈密30MWp+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监理
1.2项目概况:
中广核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30MWp+20MWp项目拟建于新疆哈密市。工程场址位于哈密市东北约21公里,303省道西北侧约2公里,距市区较近,交通便利。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43°02′34″,东经93°39′11″。电场场址高程约为1118~1152m。工程场址占地约0.79km2,区域内地势相对较为平坦,场地内无任何遮拦。
2、招标范围及工期
中广核哈密并网光伏发电30MWP+20MWp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主体工程、太阳能方阵、道路工程、附属工程等土建施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程及投产达标组织工作。含升压站、线路及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及接入线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服务期(计划):5个月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在近三年成功从事过至少两个20MWp等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
3.3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
3.5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7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需办理备案登记。投标人应承诺自行办理备案手续承诺书;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
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
邮编:100873
联系人:周彦
电话:010-68732116
传真:010-68940233
Email:zhouy@biddingcitic.com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开标时间:2013年7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海淀区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2层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