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油气开发战略亟须重新审定
添加时间:2013-06-18 11:27:04
来源: 国际燃气网
2010年发生的“7·16”大连油污染事件和2011年发生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对渤海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害依然存在。
近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发布《2012年北海区海洋环境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近岸海域海水污染依然严重,污染较重海域主要集中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三大湾近岸海域及黄海辽东半岛近岸海域。
“2011年渤海溢油最大分布面积一度达158平方公里,对当地环境造成的污染可想而知。即使油污处理干净,对海洋还是会有影响。表面上没有油污了,有些成分可能还会长期存在于海水当中,这种影响只有通过长期监测才能得知。”国是研究首席分析师常睿告诉记者。
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
渤海是中国内海,在这个总面积5.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内,云集了包括康菲石油、菲利普斯、雪佛龙、科麦奇、德士古、阿帕奇、加拿大王朝能源、EDC等国际能源企业。石油钻井平台密度之高超过了其他海域。
截至目前,渤海目前已投产海洋油田24个,海上油气生产平台209个,海底输油管道1000余千米。
“比起南海来,渤海中的石油平台大都比较小,平台上采油人员不足10人,换句话说,采油平台小,数量多,说明这里的海水比较浅,油田数量比较多而且很分散。”来自中海油渤海油田某生产平台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渤海27个海洋油气田 (群)及周边海域海水监测显示,渤海局部海域海水石油类浓度超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5个排放生产水的海洋油气田(埕北、渤南、渤西、曹妃甸、秦皇岛32-6)局部区域沉积物石油类含量有所升高。大连湾、青岛近岸海域个别站位沉积物石油类含量超标。
早在2001年,国务院批复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意欲彻治不断恶化的渤海生态。其目标要求是,在201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保护目标,陆源COD入海量比2005年要消减10%以上,石油类入海量消减20%。
但据记者梳理历年的数据发现,渤海海域的整体污染面积并未明显缩减,海域污染面积均在5000平方公里以上。
来自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的专家解释称,渤海湾封闭的特性,导致此处的水体如需全部交换一遍,大约需要30年的时间,这是污染难消的内因。
记者从中国海监第二支队处了解到,2011年渤海漏油事发之后,海监部门已做了立案,如涉嫌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第50条,最高处罚是20万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海洋的溢油污染赔偿,要考虑海洋生态损害、周边渔民的损失、清理油污的费用等等,仅仅20万元根本连监测费用都不够。
这在业内被解读为,海上油气生产企业的守法成本比违法成本要高。
“如今,海洋生态补偿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相关标准在提起诉讼时仅能作为法院判罚的参考却非依据。国家层面的海洋污染赔偿标准,仅以行业标准存在。”常睿如是说。
中国现有石油
战略值得商榷
渤海海域污染日益严重引发了业内对于中国石油开采战略的反思:是否应把近海石油资源作为战略资源储备起来,优先开发远海。
数据显示,2011年,渤海油气产储量分别占国内海上油气产储量的71.69%和69.93%,成为海上油气勘探开发的主产区。
“之所以渤海油气得到大量开采主要是因为,渤海的开发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就已开始,时间的累积,对地下的规律掌握得较为清楚,所以开发都集中在这一块。其次,渤海海水较浅,企业开采成本较低。在追逐最大利益的驱动下,渤海的开发速度很快。”常睿告诉记者。
缺油让中国有危机感。相比美日等国战略石油储备天数高达200天以上,业内人士估算,目前中国石油储备天数约在45天左右,与国际能源署石油储备需要的90天标准线相距甚远,严重不及格。
在业内看来,中国的现有模式值得商榷。“美国是优先抢占公海资源,保留近海资源。日本更是买外面资源,埋在自己的海下。我们却是先把自己家门口的挖完,再去开发他处。对于海洋石油,国家不能仅仅要它的经济价值,还应该要它的战略价值。”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如是说。
“海上油气开发
不能带着污染进新区”
无论是对石油战略储存的考量,抑或是对海洋环境的考量,中国拓展深海油气资源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国际能源署公布的数据显示,近10年来全球发现的超过1亿吨储量的大型油气田中,海洋油气占到60%,其中一半是在水深500米以上的深海。
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徐小杰透露,目前中国深海的勘探开发前景非常看好,油气产量占整个海上油气产量的比例也是不断地增长,到2020年这一比例应该能提高到30%以上,未来规模性的油气资源希望还是在于深海。
引人关注的是向深水区的战略开拓。
据了解,我国已开发的油气田仅分布在浅水(水深小于500米),特别是大陆架上。而属于我国的深水、超深水(水深大于1500米)的大陆坡盆地分布在南海。目前我国已具备了浅水勘探开发设备的国产化和技术配套能力,完全有能力以自营勘探开发为主去开拓浅水区油气。
记者了解到,2012年,由国家组织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初步工作已在珠江盆地和台西南盆地以南约南海北部大陆坡上新圈定出了一系列的沉积盆地,其新生界性质与北邻大陆架上的盆地类似,可能有更好的石油地质条件,是非常现实的新产区。
“目前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让企业带着重污染进入新海域,渤海的前车之鉴足以让我们铭记。就开发海上油气新区而言,在技术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应该首先开采难度较大、对环境污染小的油田,难度较大的南海、东海应该优先开发,好采的渤海油田可以往后放一放。”常睿告诉记者,“这需要改变中国现有的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