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海山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110kV饶平海山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施工(二次挂网)
添加时间:2013-06-13 15:18:3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0kV饶平海山风电场接入系统工程已由潮州市发改委以潮发改能[2012]255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潮州市海山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潮州市海山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20%,招标人为潮州市海山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潮州市饶平县汫洲镇和海山镇
建设规模:从海山风电场升压站~110kV汫洲变电站新建110kV单回路线路13.5km,新建的110kV线路架设2根24芯OPGW光缆;在原汫洲变电站扩建一个110kV出线间隔(海山甲线)。
计划工期: 5个月
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
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
近2年内,投标人应同时具有110kV及以上已建成投产变电站工程3个和输电线路工程300km及以上施工业绩。
3.4 财务能力
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
3.5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已取得执业证书且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并有不少于3个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不能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专业负责人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②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电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7 具有ISO9001、ISO14000、ISO18000认证证书。
3.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邮编:100055,邮箱:powerec@powerec.net,联系电话:400-018-4000,传真010-59063168。
4.2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3年6月13日-6月19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4.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0114014170010600
(2)潜在投标人凭会员账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由中国电力商务网自动生成)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等待审核。
注: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且必须是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出账户,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确认单和电汇汇款底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中国电力商务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联系方式
电话:010-58056997/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强。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本标段为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付款购买,但需要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再次递交购买申请并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如果出售招标文件结束后,未增加新的投标人,则可提前开标。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三寓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宾馆总机:020-87756888),会址见大堂路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海山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潮州市饶平县饶平大道中段公路局六楼
邮 编: 515700
电 话: 0768-6911223
传 真: 0768-6911220
联系人:夏波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020-38291682(项目经理座机)
传 真:020-38291281
邮 箱:gdnpliu@l63.com
联系人:崔荣忠 (出售招标文件事宜请与本章第4.3(5)条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