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吐鲁番大河沿风电二期49.5MW工程勘测设计(二次挂网)
添加时间:2013-06-13 15:17:0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沿风电二期49.5MW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电吐鲁番大河沿风场二期49.5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2]3347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总投资的20%来自资本金,其余80%来自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大河沿镇西北约15km处。
建设规模:49.5MW
计划工期:8个月
招标范围:内容为工程总体设计,招标设计,工程勘测设计,风电场微观选址、风机排布、总平面图、风机基础优化和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含服务、工程、设备及材料)工程进度图表等。
标段划分:无
水文气象:场区位于吐鲁番盆地的西缘,区内无常年流动的地表水系。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洪积物及冲积物空隙潜水,水量丰富,地下水来源主要靠博格达峰山冰雪融水及少量降水补给。据调查了解,大部地段地下水埋深大于20m。经现场勘察,场区地下水、地表水水质近似,为HCO3-SO42-Ca2+型,PH值8.35~8.37,矿化度约0.25g/L,属较好的生活用水。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有关规定,判定场地地下水对建筑材料不具腐蚀性,且场地地下水对工程建筑物不具影响。
施工地质:场址所在区域稳定性较好,地层较单一,地形较平坦,地貌为沙砾质戈壁滩。场区内有明显季节性洪水冲刷现象。
交通运输:利用铁路施工便道可直达风电场。
周围环境:场区内有3回我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期工程35kV集电线路及1回220kV送出线路,地势开阔平坦。场区南侧有既有兰新铁路,北侧有750kV线路,场区内及附近有明显的季节性洪水冲刷现象。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电力工程勘察乙级和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有近3年内整体勘测设计2个建设规模49.5MW及以上风场、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业绩;并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邮编:100055,邮箱:powerec@powerec.net,联系电话:400-018-4000,传真:010-59063168。.1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0114014170010600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号: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321070100100058829
注:此二个账户为专用账户,不得汇错。
(2)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国电力商务网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有关信息。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信息填写完毕后自动生成)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010-58056993),等待审核。
注: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潜在投标人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的电话:010-58056997/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強。
1.4.2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1.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7 月 16 日
10时 00 分, 地点为 北京新大都饭店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电话号:010-68319988)。
1.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发布。
1.6.1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6.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吐鲁番市大河沿镇
邮 编: 838001
传 真: 0995-8648999
电 话: 0995-8648896
联 系 人:范青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14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010-59063069
传 真:010-59063064-3069
邮 箱:yangruizhi0827@163.com
联 系 人:杨睿智(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请与本章第1.4.3条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