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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十三间房三、四期99MW风电项目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施工、升压站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6-09 15:42:3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新疆华电十三间房三、四期99MW风电项目
  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施工、升压站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十三间房三、四期99MW风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华电十三间房三、四期99MW风电项目
  (2)工程拟建总规模:99MW。
  (3)本期规模:49.5MW(新疆华电十三间房三期49.5MW风电项目)。
  (4)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十三间房风区。
  华电哈密风电十三间房工程位于哈密市西北190km处的十三间房风区中部,七角井镇辖区内,距离南侧的兰新铁路约14km。
  新疆华电十三间房三期49.5MW风电项目,选用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承建的主要内容为土建工程。其中:土建工程主要为设备基础、接地的敷设、升压站建筑及场内外交通工程等。
  五、招标内容: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装机规模 备注
  1 集电线路、箱变安装、升压站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CHDT435/13-SG-0201 49.5MW 三期项目
  六、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否则予以废标。
  1、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施工、升压站设备安装及调试施工标段应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必须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必须取得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由国家电监会颁发),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同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与将来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项与本次招标工程相同电压等级类似业绩的施工业绩(含正在执行合同和已签订合同的项目)。近5年具有不少于3个与本次招标工程相同电压等级类似业绩的施工业绩,且所施工的工程已经满1年的运行考验,无不良业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必须从事过严寒或酷暑地区进行电力工程的施工工作。
  (5)投标人安全质量方面不得存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500万元。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3年6月8日 -2013年6月17日17:00时。
  2、标书发售地点: 注册“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装机规模 标书售价(元)
  1 集电线路、箱变安装、升压站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 CHDT435/13-SG-0201 49.5MW 2000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682)
  账 号 :11001019500053003682
  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2日10:30时
  6、开标时间:2013年7月2日10:30时
  7、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新疆电力宾馆(具体会议室见宾馆大堂公告牌)
  8、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传真及邮件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
  9、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传至我公司(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拟投标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国兵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 六层
  邮政编码:100031
  电 话:010-83565769
  传 真:010-83565892
  电子邮件:yinguobing@chdt.com.cn
  (常出差,如果电话联系不上,请发邮件联系,投标回函除了发传真以外,还需发电子邮件到yinguobing@chdt.com.cn标书费汇款底单以扫描件,投标回函以word文件(或其它便于复制粘贴内容)形式提供,便于拷贝投标人信息,谢谢配合!)
  招 标 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俊飞、李 杰;
  电 话:010-51966373,
  传 真:010-5196151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3号A座4层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件:lijf@chec.com.cn
  如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3811168383。
  投标回函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悉贵公司关于对新疆华电十三间房三、四期49.5MW风电项目的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集电线路、箱变安装、升压站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标段(标段编号:CHDT435/13-SG-0201)的投标。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