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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能源助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观察

添加时间:2013-06-09 11:51:35 来源:国际新能源网 

     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南务村南徕屯村委会主任韦锦旗在采访中告诉记者,以前做饭洗澡用的是柴火,得上山砍柴。辛苦不说,把山上的树都快砍光了。“喏,就是那座山,以前都砍秃了。”作为村干部,十分为难——不阻止不行,阻止的话群众又没法生活。现在好了,群众基本不上山砍柴了,烧饭做菜都用沼气。“你看,我们这座山又绿回来了!”

    兴安县实施新农村建设“百村千屯太阳能公共照明亮化工程”,目前安装有太阳能路灯的村屯已经达到105个,约占全县村屯总数的1/10;1472盏太阳能路灯照亮兴安县乡村道路,给当地群众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成为新农村建设一道亮丽的风景。

    据测算,2012年全区沼气生产量为15.8亿立方米,相当于替代248吨标准煤,节约薪柴790万吨,保护林地面积约65.8万公顷,相当于为提高全区林业覆盖率贡献2.76个百分点。

     发展困局仍待解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陈秋华说,广西以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带动改厨、改厕、改圈、改路、改水和改庭院等配套建设,改变农村地区柴草乱堆、垃圾乱丢的现状,最终实现农村地区改善人居环境,改良田园生态,提高水源质量,树立清洁卫生文明新风,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经济建设。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广西乡村累计建设户用沼气池395.1万户,入户率49.4%,受益人口1975万;累计推广省柴节煤灶738.95万户,节能炉2.45万台,太阳能热水器23.07万台,微型水力发电机1.36万台,小型风力发电机1124台。

     尽管如此,广西沼气发展仍面临诸多瓶颈。一是沼气建设推进难度越来越大。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基础条件的改善,农民可选择生活能源日趋多元化,对能源品位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沼气相比其他能源便捷性相对不足。二是沼气服务机制和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使用沼气的大多是经济困难的农户,造成买方不愿意出钱或出钱少,卖方赚不到钱的情况,沼气服务难以为继。三是由于大中型沼气业主为私人养殖业主,项目建成后能源主管部门很难有效监管,沼气供应承诺以及安全保障很难落实到位。四是沼气产业化体系尚未建立,服务体系还未真正发挥出实效,农村能源建设还未形成产业化。五是由于农村养殖方式改变,农户外出打工人数逐年增加等诸多因素造成农村户用沼气原料供应困难。

     新能源建设缺乏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国家在农村能源方面的政策保护力度还不够,这直接影响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我国还没有将新能源建设项目规范地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和计划,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没有固定的资金渠道来源。广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能争取到的国家项目和资金,只有沼气这一项,而农村地区丰富的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因为没有项目支撑,开发和利用受到直接影响。

     为此,广西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罗掌华建议,把广西作为全国沼气建设创新示范区,在农村沼气项目安排,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创新和推广,沼气后续服务管理创新、沼气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同时,加大对广西发展农村太阳能、生物质能的支持力度,使土地、太阳能和生物质能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形成农户基本生产、生活单元内部能流和物流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