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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张北海子洼49.5MW风电场工程监理招标

添加时间:2013-06-08 16:18:4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张北海子洼49.5MW风电场工程
  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北京博望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张北海子洼49.5MW风电场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JB13-HW-ZBHZW-JL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张北海子洼49.5MW风电场位于张北县西北侧约3.5km的海子洼水库西侧,省道S341北侧的山梁上。风场海拔在1400m~1500m之间。张北县交通便利,G207国道南北贯通,S245、S246、S341省道向外辐。
  工程规划总容量为:风力发电49.5MW,计划2013年底投产运行。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的监理:风电场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风电场变压器安装、风力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的安装(含设备接线,工程界线包括箱变至场内35kv集电线路终端杆电缆的电缆头制作及相关实验等)、风机基础、地基处理<如果有>、风电场进场道路、施工及检修道路(含道路给排水);风电场内35kv集电线路、施工区域的水土保持及恢复;风电场设备及升压站扩建设备(开关柜、220kv出线间隔等)的土建、安装、调试、启动和试运行、以及交接验收等;整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含输变电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8)投标人须具有已投入运行的10个及以上49.5MW风场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经用户签字盖章的有效证明文件等相应证明材料);
  (9)安全质量要求: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五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10)总监理(副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并与投标人已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身体健康,能满足现场特殊工作条件的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强;并且同一时期只能参与本标的监理工作。投标截止之日前十年内担任过3个及以上49.5MW风电工程总监理(含副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投标人必须为本工程设立一个总监,两位副总监;总监和副总监设置应按土建、电气等专业进行搭配。总监理工程师须长期驻项目现场协调有关工作,未经业主同意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11)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身体健康,能满足现场特殊工作条件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及相关岗位证书,并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监理工程师必须能够适应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工作。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不论直接还是间接的都不应与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施工或咨询服务的公司或该公司的附属机构或员工有任何利益关联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8日至2013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办公楼三楼303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请投标人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有兴趣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3年6月13日15:00将澄清问题传真至文件中指定的传真接收号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邮箱。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文件、保证金及其他相关文件递交时间为6月28日8:30至10:00地点: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C座二楼多功能厅
  5.2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10:0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邮编:100075
  联系人及电话:周京(010-87631353 )
  赵斌(010-87631382)
  传真:010-87207759
  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白广路支行
  开户名称: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账号:901019901
  收款人名称: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保证金联系人:周女士 010-8763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