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平海湾50MW海上风电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6-08 15:18:2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PHWFD-I-ZB-002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福建莆田平海湾50MW海上风电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内容:
本项目风电场全部工程的勘测、设计及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测、初步设计(升压站部分)、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应由设计单位负责完成的全部工作。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2.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允许不超过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并附上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各方工作范围、任务和职责等;
2.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各成员均应满足);
2.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各成员均应满足);
2.4.投标人应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海上风电场的预可或可研或勘察设计业绩(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其企业业绩为各成员单位的业绩累加,以合同为准,下同);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独立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8日至2013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满足上述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资质文件和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价格部分可删去)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还需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4.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2层,邮编: 350003 ;
联 系 人:吴风云
办公电话:0591-87610781
传 真:0591-876107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7538104 传真:0591-87538104
联 系 人:林碧英
监管部门:
部门名称: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纪检监察室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1层
电话:0591-8332596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 户 名: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平安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 2000015937433
开户银行行号:30739102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