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三台一期49.5MW风电项目35kV场区线路工程招标
添加时间:2013-06-07 16:11:0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三台一期49.5MW风电项目35kV场区线路工程招标已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和贷款,招标人为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三台一期49.5MW风电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33台联合动力UP1500-86 -3B- 65HH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49.5MW。
本项目工程等级为Ⅲ级,工程规模为中型。
本标段工程计划工期:2013年7月开工,2013年9月底完工具备送电条件。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35kV场区线路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招标范围及分界原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业绩:近三年(2010-2012)类似工程业绩3项以上;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且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亏损且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100万元);
6、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三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记录;
7、限制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邮编:100055,邮箱:powerec@powerec.net,联系电话:400-018-4000,传真010-59063168。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且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3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3年6月8日起-6月18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4.4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0114014170010600
(2)潜在投标人凭会员账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由中国电力商务网自动生成)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等待审核。
(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确认单和电汇汇款底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中国电力商务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注: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4、若该项目流标,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付款购买,但需要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再次递交购买申请并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5)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联系方式
电话:010-58056997/6998,
传真号:010-58056993
联系人:洪宇,周强。
(6)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8日11时00分, 地点: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具体地点详见酒店大堂路标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阿拉山口市文化路西街4号国电楼
邮 编:833418
联系电话:0909-7620316 13565812939
传 真:0909-7620315
电子信箱:114941643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14层
邮 编: 710075
电 话: 029-68918637
邮 箱:gdxbzb_yew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