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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宁夏青铜峡30MWp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项目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5-24 16:58:2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宁夏青铜峡30MWp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项目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开关站的土建施工,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基加固、混凝土浇筑、开关站建筑、给排水、照明电气与装修,所有永久土建项目混凝土或墙体内的埋件及埋管的材料、制作和安装,站区临时供电、供水、施工照明、混凝土系统、施工工厂、施工仓库、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工程、施工排水系统及临时房屋建筑和公用设施等施工,场内道路及电站围墙施工,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
  2. 资金来源
  除资本金外,拟利用国内银行贷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 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至少三项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3.6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7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0 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3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3.14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5具有以下两种资质中的一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预审,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5月24日起至2013年6月9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予以发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会员注册事宜。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王瑞青
  手机:18810099894
  电话:010-51523702
  邮箱:wangrui2917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