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1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岛外设备(引风机)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5-20 15:41:3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1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岛外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已于2013年5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引风机标段重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四、工程概况
1、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2、电厂总规模:2台330MW热电联产机组,年燃煤量约170万t。
3、电厂地址: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市滨湖镇。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机组已于2011年12月30日正式投产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及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将进行#1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技术改造。
五、招标内容: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1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岛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备注
3标段 引风机
投标人工作内容包括:
1、投标材料的设计、制造、防腐、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等;
2、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3、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4、负责投标设备与电厂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5、投标材料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
6、负责对买方人员的培训,设计联络会,出厂试验,现场服务,参加其它厂商的设计联络会。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服务、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3、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300MW(级)及以上等级相同/相近设备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近5年有3台(套)及以上数量300MW等级及以上电厂设备满两年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
5、在华电集团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优良供货业绩。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1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在开标前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看到本公告后可直接按照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资格审查资料),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2、时间:2013年5月16日 - 2013年5月20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购标时间:2013年5月16日-2013年5月22日。
9.2标书发售方式: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注册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9.3标书售价:
序号 标段名称 标书费(人民币元)
3标段 引风机 1500
9.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9.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9日10:30时
9.6开标时间:2013年5月29日10:30时
9.7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工
手机:13051898330
邮箱:wwwztbcom@163.com
QQ:1062178398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