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引风机及空气预热器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5-20 15:40:3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HDWRD-2013-YFJ-001:引风机设备购置]
[招标编号:HDWRD-2013-KYQ-002:空气预热器设备购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引风机及空气预热器设备购置,资金来源:业主自有,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规划装机规模为2×330MW燃煤发电供热机组,留有再扩建条件。本期工程建设2×330MW机组,详见招标文件。
2.2到货期
2013年7月5日前到货。
2.3招标范围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引风机设备购置及空气预热器设备购置,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3.3为履行本合同,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有资质以及相应业绩的单位。
3.4为履行本合同,引风机设备购置项目投标单位应有300MW(含330MW)机组引风机10台及以上供货业绩;空气预热器设备购置项目投标单位应有300MW(含330MW)等级机组空气预热器5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3.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业主单位及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为否决条件)。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b)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2009-2011)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d)由投标单位所在地法律事务所或公证处或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3.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9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3.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1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于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上述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4.2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5月28日,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现金购买。购买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U盘前往代理机构办理。特别说明:购买标书后必须到招标中心指定负责人处登记,否则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3如果投标人不能前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应按指定的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投标意向函(格式后附),并附电汇凭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传真后,招标中心工作人员将开通网站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要求发送传真,造成工作人员漏登的投标人,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标段一[HDWRD-2013-YFJ-001:引风机设备购置项目]:1000元(人民币),标段二[HDWRD-2013-KYQ-002:空气预热器设备购置项目]: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3年6月6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3年6月6日10:30整(北京时间)进行现场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工
手机:13051898330
邮箱:wwwztbcom@163.com
QQ:1062178398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