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UPS蓄电池更新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5-02 16:00:0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2013年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小型机系统等主要设备维护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鲁交规划[2013]2号《关于下达2013年高速公路信息系统养护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需求,需要对小型机系统等主要设备维护,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更换384节6V 200AH的UPS蓄电池。
2.2到货期:按用户要求时间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地点及数量由招标人提前通知。质量保证期为通过到货验收之日起36个月。
2.3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招标货物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必须在国内有成功应用的业绩,并附合同协议书及供货清单的复印件。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所投设备须具有国家权威部门(省级及以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3.7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指定网站对本项目网上报名后于2013年5月6日至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成本费:6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5.2开标时间:2013年5月29日9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报名: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室招标三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2楼第四会议室(济南市舜耕路42-1号)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
地 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
联系人:孙永晨、李滨
邮 编:250002
电 话:0531-85693965、85693966
传 真:0531-8569396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室(招标三部)
联系人:朱昱、李雅琼
邮 编:250011
电 话:0531-82661997
传 真:0531-82667939
开 户 名: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青年东路分理处
账 号:3700161627905014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