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工程空调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换气机及风机盘管设备供货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4-17 15:42:3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 标 公 告
秦开招字:130325X13001-07-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工程空调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换气机及风机盘管设备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工程空调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换气机及风机盘管设备供货:
吊顶式空气处理机组:共计14台;
热回收式新风换气机:共计54台;
风机盘管:共计825台。
2、建设地址:秦皇岛开发区西区。
3、供货期:60天(日历日)。
4、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标范围: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工程所需的空调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换气机及风机盘管设备供货。
三、资质要求:
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材料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的一份项目授权书。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4.1生产厂家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1.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1.5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代理商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4.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2.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2.5项目授权书原件或产品代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6加盖生产厂家法人章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各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各证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A4纸型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2013年 4 月 17日— 23 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秦皇岛开发区峨嵋山中路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三楼大厅报名, 逾期报名,恕不接受。
招标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承包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 系 人:娄林增
联系电话:010-59517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