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采购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4-10 16:11:4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广西富川县长春风电场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富川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人,作为本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富川长春风电场项目的开发与建设,项目建设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总承包方为待定,由总承包方作为买方负责签署并执行本合同,业主方参与合同的会签。
说明:考虑到该项目的建设工期,在总承包方尚未确定的情况下,由项目业主组织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待总承包方确定后,由总承包方作为买方负责签署并执行本合同。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富川长春风电场位于广西省富川县麦岭镇东北部长春村、新山贵村一带,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11°24′,北纬25°07′。该地区地形平坦开阔,地面高程均为396m~453m。场址距富川县城约43km,道贺高速(广西段)出口距风电场直线距离仅约4km,可通过203省道和村村通公路直达风电场,交通较为便利。装机容量为50.0MW ,设计建设一座220kV升压变电站,计划于2013年5月开工,2013年12月中旬首批机组开始发电。
2)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风电场(装机容量50.0MW)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吊装工具、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和技术培训;参与现场试验、特性试验和验收;产品技术文件编制和提交等;全面负责合同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
1.3 供货时间、地点
时间:
分批次按计划供货:
第一批(总台数的1/3):2013年7月20日~2013年8月10日;
第二批(总台数的1/3):2013年8月20日~2013年9月10日;
第三批(余下部分):2013年9月20日~2013年10月10日。具体交货日期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
1.4 申请人资格、业绩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设备制造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应为2.0MW,其同类机型应具备1年以上运行经验。
3)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或经销、供货。
4)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或经销、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 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7) 投标人的分包商应提供过相同规格、相同型号的货物(除叶片外),并具有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
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合格供应商。
1.5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招标文件采用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4月9日至2013年4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2)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3年5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 接收标书及开标地点:另定。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业主 :富川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供货地点:广西富川县长春风电场工地现场各风机机位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1层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湖南安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1层
联系人:何海燕
电 话:0731-85219848-8018,13975840854
传 真:0731-85219890
邮政编码:4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