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子公司减排任务仅完成16%
添加时间:2013-04-03 11:28:04
来源:国际能源网
能源大省陕西承担着“西电东送”的重要任务,但燃煤发电企业在生产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则不断加重当地的雾霾天气。作为陕西最大的发电企业,大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陕西公司)去年排放氮氧化物9.53万吨,截至“十二五”第二年末,该公司氮氧化物减排任务仅完成不到两成,部分纳入目标责任书脱硝改造项目没有按期建成。
对于上述问题,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脱硝工程逾期未完工
氮氧化物是“十二五”时期减排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其主要来源为火电厂、水泥厂所排烟气及机动车尾气。公开资料显示,烟气脱硝等工艺是现今火电厂消减氮氧化物排放量的重要手段。
陕西省环保厅向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大唐陕西公司所辖电厂2012年排放氮氧化物9.53万吨,占当年陕西火电燃煤机组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2.3%。由于该公司的规模和性质,其所辖多个电厂的脱硫脱硝工程,被列为陕西省重点减排建设项目。
而于2012年8月24日开工的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2台30万千瓦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则被同时列为陕西省和西安市2012年的重点污染减排建设项目,承担着陕西省、西安市重要的减排任务。
记者获取的一份中国大唐集团的资料显示,从2011年开始,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先后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设备采购和施工单位招标等多项工作,不断推动烟气脱硝技改工程进展。
上述资料称,该厂此次开工的2台30万千瓦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由低氮燃烧器改造与SCR改造两部分组成。工程完工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量将大大降低,每年可消减氮氧化物约7959吨,大幅降低西安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对改善当地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质量有重要意义。
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上述脱硝工程应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然而,此项工程进展并不顺利,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纳入目标责任书脱硝改造项目没有按期建成。
根据西安市环保局日前发布的一份文件显示,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针对氮氧化物超标问题,采用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装置进行脱硝,1号机组脱硝已完成桩基施工,计划2013年9月进行系统接入,10月底完成调试运行;2号机组4月进行系统接入,6月底完成调试后运行。
减排任务完成16.47%
按照国务院给陕西省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到2015年,该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控制在69万吨以内,这一数字相比2010年的76.6万吨,下降9.9%。
正因如此,当地环保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相关燃煤电企实施脱硝改造工程,以期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作为陕西最大的发电企业,大唐陕西公司受到当地环保部门“重点关照”亦在情理之中。
事实上,这已不是环保部门第一次就氮氧化物减排问题,对有关企业进行督办。当地媒体2012年8月的一篇报道显示,陕西省环保厅对脱硝设施建设缓慢的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陕西分公司、国华锦界电厂、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等印发了督办通报,并约谈企业负责人。
此后的8月24日,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2台30万千瓦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开工。记者获取的西安市环保局一份资料显示,2012年11月14日,该局副巡视员李联盟就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1号机组脱硝设施建设进度滞后问题,约谈了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副厂长李勇。
李联盟强调,污染减排工程是责任工程,是必须要完成的工程,工程质量和投运的时间节点不容商量。
然而,上述“工程质量和投运的时间节点不容商量”的工程,终未能如期完成。日前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在召开的现场督办会上,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新荣通报了大唐陕西公司截至2012年完成“十二五”总体任务的进度,其中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较好,而氮氧化物减排任务仅完成 “十二五”目标的16.47%,部分纳入目标责任书脱硝改造项目没有按期建成。
为督促大唐陕西公司加快开展脱硝工作,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陕西省环保厅日前在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召开现场督办会,要求其加快减排工程建设进度,对工期节点作了详细要求,并要求已建脱硝但未实施低氮改造的项目尽快实施改造。
记者前往大唐陕西公司,欲就脱硝工程滞后原因等相关问题进行采访,但被该企业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