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风光互补控制器”设备公开测试公告
添加时间:2013-03-26 17:29:4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参加测试厂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凡国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注册资金在1000万(含)以上,有能力为内蒙古高路公司提供风光互补控制器设备的国内厂商均为合格的参加者。
2、 参加厂商应独家参与,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测试。
3、 参加厂商必须具备按业主要求数量和标段进行供货的能力,否则将不予考虑。
4、 参加测试的产品,应在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参加厂商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对于高速公路应用存在问题或不成功的不予测试。
5、 必须保证参加测试的产品与后期可能的供货产品一致。
二、报名方式:
1、 参加厂商须在2013年4月1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之间报名。
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代理商需出具被授权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报名,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 参加厂家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及设备信息,包括制造商全称、设备名称、型号、技术手册(另附)、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单位地址、网址(若有)、邮箱及其它需要说明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参加厂家应提供近3年在高速公路应用的业绩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数量、使用地点、合同甲方名称、联系方式等,及相应的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 参加厂家如有以下资质证书:ISO9000质量体系证书或其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交通部交通产品相关检测单位报告、相关专利、产品获奖等,可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 下午15:00时至17:00时,所有报名单位与组织测试单位做技术交流,并提供各单位设备具体安装位置,各单位须在4月4日12:00之前安装结束,安装实施和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三、测试方式
由测试组织方提供《风光互补控制器设备测试方案》。
报名地点: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监控中心后楼会议室
技术交流地点:内蒙古高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业 主: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测试组织方:内蒙古工业大学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1004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