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弃风电损失超100亿
添加时间:2013-03-22 13:02:3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弃风限电量翻番,利用小时数连续下降,再加上行业产能过剩、银行谨慎放贷,国家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国内风机在经过一轮高速运转后开始停摆。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2年全国弃风电量约200亿千瓦时,是2011年两倍,弃风损失100亿元以上;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继续下降,一些地区甚至降至1400小时左右(盈亏平衡点)。
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说:“风电高速发展后,问题已充分暴露,目前是调整时期。政府需要做的是完善政策体系,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利于风电并网消纳政策,协调发展风电。”
能源局连发文件
风电的成绩单令业内咋舌。国家能源局再向地方部门、能源企业发文,以期修正风电行业发展轨迹。
2012年各省级电网区域风电利用小时数统计表与《关于做好2013年风电并网和消纳相关工作的通知》一并下发。
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890小时,蒙东、吉林、青海降至1400小时左右。这是国内风电连续第二年下降,2011年则从2047小时降到1903小时。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说,按照目前的煤耗水平,200亿千瓦时风电相当于678万吨标煤的损失。
来自行业的数据显示,风电在2010年后开始走下坡路,新增装机容量、新增投资均出现下降。中国风能协会统计显示,以2010年为“分水岭”,新增风电装机呈倒V形。2012年新增风机1296万千瓦,同比下降26.5%。
在这种行业状况下,能源局连发数份文件,2013年风电发展的思路是“协调发展”。根据上述通知,风电全额消纳作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载体,衡量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风电利用率已是年度安排风电开发规模和项目布局的重要依据。基本原则是:风电运行情况好的地区可适当加快建设进度,风电利用率很低的地区在解决严重弃风问题之前原则上不再扩大风电建设规模。
在保障并网方面,电网企业需加强电网建设,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扩大风能资源配置范围,提高电网消纳风电的能力。进一步优化电网运行调度,科学安排风电场运行,统筹协调系统内调峰电源配置,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确保风电优先上网。
根据本报记者了解,国家能源局也在调整不同地区风电发展思路。“在资源条件好,消纳市场空间大的地区,继续建设大型风电基地。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风电本地消纳利用,开展风电供热、向工业企业直接供电等示范工程建设。对于甘肃、蒙东、蒙西、吉林、新疆等地区,则需要加快建设风电外送通道,优先送出风电。”一位国家能源局有关人士如是说。
制度缺陷待解
多位专家表示,问题集中在电力管理制度不符合新能源发展需要,风电项目与电网审批制度不完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缺位。风电等新能源与火电的利益补偿机制缺失,地区之间经济利益分割。
在当前发电计划电量为基础的电力运行管理模式下,电量分配对水电、风电等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的机组类型考虑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清洁能源大力发展的要求。
由于电网系统调峰能力不足,为减少弃风量,电网只得压减火电负荷来保风电。火电机组利益由此受损,但利益补偿机制尚未建立。亟需调整当前以电量计划为基础的行政管理模式。
由于我国风电资源集中在“三北”地区,远离负荷中心。风电需要扩区域外送,这就涉及到区域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尤其是在当电力市场宽松时,电力受端地区希望优先保障本地资源消纳。
本报记者采访发现,这种跨区域之间的矛盾在蒙东和辽宁有明显体现。蒙东电网典型的外送型电网,自身装机远超地区负荷,大量电力需要外送辽宁省。但辽宁本地同在大力发展风力发电、核电。特别是辽宁红沿河4×100万千瓦核电站投运后,将挤压蒙东电力外送的空间。
在风电集中式大规模开发进程中,一些地方不顾电源项目与电网的协调问题,将风电项目拆分成多个5千瓦以下机组,加剧并网消纳矛盾。按照规定,5万千瓦以上风电项目由国家核准,5万千瓦以下由省级政府核准。
除上述制度缺陷之外,《可再生能源法》关于风电的全额收购规定不能得到执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迟迟未能出台。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董事长张传卫建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依法保障风电并网和全额收购发电量,制定可再生能源配额制,2015年可达20%以上。建议全国人大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执法检查,落实执行机制确保电量全额收购、补贴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