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MW风电项目风机、箱变基础(含接地)、开关站附属设施及风电场检修道路施工和风机、塔筒安装及电气接线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3-19 14:36:5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新疆华电淖毛湖二期49.5MW风电项目风机、箱变基础(含接地)、开关站附属设施及风电场检修道路施工和风机、塔筒安装及电气接线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新疆华电淖毛湖二期49.5MW风电项目的风机、箱变基础施工(含接地)、开关站附属设施及风电场检修道路施工和风机、塔筒安装及电气接线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
二、招标人: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装机规模 备注
1 A标段风机、箱变基础施工(含接地)、开关站附属设施及风电场检修道路施工 CHDT362/12-SG-0101 49.5MW
2 B标段风机、塔筒安装及电气接线施工 CHDT362/12-SG-0102 49.5MW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标段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否则予以废标。
(一)、A标段:风机、箱变基础施工(含接地)、开关站附属设施及风电场检修道路施工标段资质和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有风电管理经验。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与将来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具有独立完成风电场风机基础33台及以上土建工程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风力发电场土建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单位必须从事过酷暑地区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工作。
6.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单位必须从事过酷暑地区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工作,有独立完成过49.5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基础土建工程的施工业绩(投标人的业绩需附有施工合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
9.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5000万元。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B标段:风机和塔筒安装及电气接线施工标段资质和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有独立完成过49.5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塔筒的吊装安装业绩(投标人的业绩需附有施工合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风力发电场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需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批准。
4.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①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②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投标人风电场风机、塔架吊装安装施工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及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
③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简历和相关资格证书及拟在本项目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④投标人近3年经过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⑤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⑥近3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情况,并经主管系统盖章证明。
⑦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⑧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⑨完成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有风电管理经验。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与将来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8.投标单位必须从事过严寒或酷暑地区进行电力工程的施工工作。
9.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1000万元。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3年3月19日-2013年3月26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3年3月19日-2013年3月26日17:00时。
2、标书发售地点:
3、标书售价: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装机规模 标书售价(元)
1 A标段风机、箱变基础施工(含接地)、开关站附属设施及风电场检修道路施工 CHDT362/12-SG-0101 49.5MW 3000
2 B标段风机、塔筒安装及电气接线施工 CHDT362/12-SG-0102 49.5MW 1600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5、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8、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2013年3月26日 17:00时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传真及邮件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
9、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传至我公司(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拟投标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系方式
(常出差,如果电话联系不上,请发邮件联系,投标回函除了发传真以外,还需发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标书费汇款底单以扫描件,投标回函以word文件(或其它便于复制粘贴内容)形式提供,便于拷贝投标人信息,谢谢配合!)
投标回函
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获悉贵公司关于对新疆华电淖毛湖二期49.5MW风电项目风机、箱变基础(含接地)、开关站附属设施及风电场检修道路
施工和风机、塔筒安装及电气接线施工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 标段(标段编号: )的投标。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公章) 年 月
项目法人: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发售地点: 注册“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9500053003682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华电淖毛湖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 虎
电话:0902-6965317
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国兵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 六层
邮政编码:100031
电 话:010-83565769
传 真:010-83565892
电子邮件:yinguobing@chdt.com.cn
(常出差,如果电话联系不上,请发邮件联系,投标回函除了发传真以外,还需发电子邮件到yinguobing@chdt.com.cn)
如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381116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