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一期2×200MW机组引风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3-12 16:32:5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一期2×200MW机组引风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一期2×200MW机组引风机改造工程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法人
二、招标人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内容及工程概况
招标编号:
标段一: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一期2×200MW机组引风机改造设备采购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一期2×200MW机组引风机改造工程
2.项目拟建总规模:2×200MW机组引风机
3.本期规模:2×200MW机组离心式引风机(4台套)
4.建设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二)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1、可研报告由东北电力设计院编制,并已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本工程招标主要内容: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标书售价
CHDT045/05-SB-0301 引风机设备 1500元
CHDT045/05-SB-0302 引风机变频装置 800元
六、资金来源
由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7.2资质
7.2.1 引风机设备标段: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有2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及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完全符合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投标方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7.2.2 引风机变频装置标段:
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变频器的制造商(或者其代理商),其投标产品应为国产或合资知名品牌产品。申请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本招标产品相同类型的经权威机构认定合格的产品检测(检验和型式试验)报告或鉴定证书。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如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被代理的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7.3业绩
7.3.1引风机设备标段:
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09年以来至少10台套同类机组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引风机改造项目设计业绩(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投标人应有2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成功运行的良好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运行评价等证明文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
7.3.2引风机变频装置标段:
具有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似或更严格条件下,10台(相同或以上电压等级及容量)以上成功运行至少两年的业绩,申请投标人应另附三个及以上用户成功运行经验证明文件及运行评价。
7.4投标人拟派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自2009年以来至少2台已投运的类似工程及以上业绩(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7.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三标体系,须同时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7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7.8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10。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时间: 2013年3月12日-3月21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3月12日-3月21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其他同上。
2、本次招标标书售价
见上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十、联系方式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13年4月2日上午9:00时整。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一期2×200MW机组引风机改造工程招标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表一: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一期2×200MW机组引风机改造工程招标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表二:盖章后扫描件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请将电汇回单粘贴下面空白处,获得下载权限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电汇凭证粘贴处 投标人名称: (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表一和表二)和汇款底单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哈三电厂2×200MW机组引风机××单位《购标回执确认单》”字样)。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在每天的上午11时和下午4时开通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下载招标文件网站:“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010-62228787-666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联系人:王立伟
电话: 0451-88916281 邮箱:hasansjb@vip.sohu.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忠霞
电话: 010-83565822 邮箱:wangzhongxia@chdt.com.cn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哈尔滨?工会大厦(地址;哈尔滨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33号)。
资料发送邮箱:wangzhongxia@chdt.com.cn
如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采购网客服中心:010-6222878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