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应允许企业自动调价
添加时间:2013-03-06 11:47:00
来源:国际石油网
业内关于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话题已经讲了很久,对改革的方向也进行了很多讨论。实际上,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目标十分明确,那就是与国际油价更加接轨,实现“更快、更及时、更大幅度”。更重要的是,它将有效避免在以往的成品油调价过程中出现过的尴尬局面。
笔者这里所指的尴尬局面,从今年元宵节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上涨中可见一斑。2月24日,发改委宣布从25日零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90元。这也是今年以来国内首次油价调整。然而,人们发现,这次调价是发生在国际原油价格呈下行趋势之际,而更重要的是,同一天,我国台湾省宣布油价下调。于是,在很多消费者看来,国内油价“逆市上涨”。
然而,如果仔细分析一下今年以来国际油价的变化情况就可以发现,根据机构预测,国际市场三地原油变化率在2月15日就已突破4%,调价窗口已打开。然而,由于考虑到春节假期,发改委当时并未下达调价指令。而正是这次延迟,造成了油价“逆市上涨”的尴尬。客观来讲,今年以来,台湾省以进行了5次油价调整,其中4次上涨1次下跌,大陆则只进行了一次调价。因此,仅仅从同一天的油价涨跌并不能说明太多问题。
我们显然无法要求所有消费者都深入了解每次油价调价的来龙去脉,但更合理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无疑能最大程度减小这种尴尬。在笔者看来,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无外乎从四个方面进行,即“挂靠地、调价周期、调价幅度和企业自行调价”。首先是油价挂靠地点的问题。目前,我国成品油价格主要参考的是布伦特、迪拜和辛塔三地的原油价格,未来应根据我国石油进口的结构,对挂靠地点进行调整,原则就是“从哪里买油就和哪里挂靠”,做到成品油价格的变动与原油进口价格连接更加紧密。
其次,在调价周期和调价幅度方面,目前国内成品油调价是按照22天一个周期,以及4%价格变化幅度的原则。从以往的情况来看,这样的规则并不能及时反映目前国际油价的大幅度变动的趋势,往往是油价下跌或上涨的条件即将满足时,国际油价走势已经发生变化,导致调价窗口关闭。因此,建议将调价周期和幅度改为10天及2%,以更及时反映国际油价变化情况。
最后,目前国内油价调整,是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宣布,这是调价滞后的根本原因。比如,在节假日、“两会”等政府部门休息的时间或较为敏感的时间段,价格调整将会向后延迟,对22天进行延长,导致现有的调价规则难以严格执行。如果交给企业宣布调价,则可以避免政府宣布调价的滞后问题。当然,必须说明的一点是,调价由企业宣布,并不意味着由企业有权对油品定价。价格的调整依旧是按照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企业自动调价只是更有利于这套机制的执行。
业内普遍认为,推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时机应是在国际油价稳定或持续下行之时,从目前国际原油市场的情况看,达到这一时机有一定难度。不过,在之前的调价事件后,国内对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借助两会召开的契机,深入讨论并及时推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无疑具有较高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