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砷化镓项目进口离子束辅助电子束光学镀膜机设备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3-04 16:49:4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 招标人:
  二、 招标代理机构:
  三、 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砷化镓项目进口离子束辅助电子束光学镀 膜机设备
  工程性质:新建
  四、 招标范围:
  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砷化镓项目进口离子束辅助电子束光学镀膜机设备(见招标设备清单)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
  五、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并在“合格来源国/地区”注册的制造厂商及其自愿依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或制造厂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均可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和/或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被代理的制造商必须符合制造厂的所有要求,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仅能向一个代理商签署授权书并须向其保证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否则其授权书无效。若授权书由制造商的二级单位授权,那么二级单位必须出示制造商准许二级单位再授权的文件,被代理的制造厂不得再单独或参加联合体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须对牵头方签署投标授权书。联合体的资质为同一专业成员中最低的资质。参加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参加本标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应在投标文件签字,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在中标后的合同技术文件上签字,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牵头方是制造厂或代理商,必须分别符合合格投标人的所有要求。
  5.2制造厂必须拥有标的物在“合格来源国/地区”的销售和销往中国所必备的所有合格证书(若必需), 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投标人必须执行过10个以上外贸合同(中英文对照合同或英文合同),并已在中国供应至少10套离子辅助电子束蒸发物理气相沉积光学镀膜(IA E-beam PVD),且至少成功运行2年。 所谓成功运行,是指在满足科研和工业客户的半导体(光伏电池,LED等)器件的制备要求,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砷化镓太阳能芯片制造行业不少于2家客户。用户签署的运行业绩证明的格式见商务附录8。
  5.3 投标人和/或联合体成员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充裕(上一年度不得有财务?损)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4 制造厂和/或联合体中的制造厂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5制造厂必须拥有标的物在“合格来源国/地区”的销售和销往中国所必备的所有合格证书(若必需)和符合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支持资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6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7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配套部件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该配套部件应具有在相同或相似工况下成功运行的业绩,且经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8投标人和/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9投标人和/或联合体成员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其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或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誉行为(如:强行加价、执行过程中强行转香港港口等)。投标人和/或联合体成员成员或分包商没有出现过假冒伪劣事件(如:贴牌、套牌等)。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指定网站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3年3月4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价格和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次招标提供电子版供投标人下载,请完成网站报名后,到相关公告下购买标书。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出不退)
  投标保证金: 6万元(人民币)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投标截止日期有变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请以最终通知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注册投标会员网站:国电力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
             报名网站: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62142920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开标地点:北京广运饭店(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电话010- 5193668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四楼
  邮 编:100045
  电 话:010-88653092 传 真:010-88653656
  联 系 人:赵景明
  最终用户: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
  邮 编: 214213
  传 真: 0510-80789000
  电 话: 0510-80789031
  联 系 人: 徐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18室
  邮 编:100039
  传 真:010-57657705
  报名联系人:张宏/陶维?
  联系电话:010-57657772/7766
  电子邮件:taoweixun@gdlyg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