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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太阳能灯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2-21 16:44:0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项目概况:滁州市政府北广场地下车库太阳能灯采购及安装
  1、招标人:
  2、计划工期:按业主要求,中标后2日内进场。
  3、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政府北广场地下车库太阳能灯采购及安装。
  4、招标范围: 详见采购清单。
  5、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6、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滁州市内。
  7、最高限价为: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3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结算价=中标价。合同计价采用固定价合同,中标后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合格。
  10、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用、安装、调试、培训费、差旅费、检测费、利润、税金、规费、安装涉及的开凿接电等一切费用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费用,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本工程质保期:整个太阳能照明系统质保期三年,其中主要部件质保期为:太阳能电池组件(质保期20年)、太阳能充电控制器(质保期5年)、胶体蓄电池(质保期3年)、地埋螺栓加镀锌支架(质保期10年)、LED太阳能灯管(质保期8年)。
  11、投标单位须按地下车库太阳能照明灯全部开启时(本工程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7000M2)要求照明无死角并能自动或手动控制太阳能灯的开、关启时间,所有太阳能照明系统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储供电控制器、蓄电池、LED太阳能灯管等设备数量、主材和附材数量由投标人自行填报数量按采购清单及报价表格式要求填报单价,并合计单价计取总价,但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0万元。未按格式要求填报的,投标按无效处理。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企业资质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城市道路及照明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厂商授权证明文件原件)或有供货能力的经销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商须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及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具备已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6、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文件四份,一正三副,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封面(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函(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4)诚信投标承诺书(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5)采购清单及报价表(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6)税务登记证(须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厂商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密封包装于一个档案袋中。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如对开评标造成影响的,按废标处理。以上(6)、(7)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现场核查(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厂商授权证明文件原件)。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评标办法: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同的得100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百分数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若出现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相同,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在最高限价以内的总报价。
  11、定标: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形;
  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1000元交易服务费。
  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2.1万元人民币,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交易中心帐户其中之一: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太阳能灯采购及安装”投标(信用)保证金,交纳时间:2013年2月27 日 17时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未按时到帐的按废标处理。
  14、付款方式:安装完成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为整个太阳能照明系统质保期满后10日内付清。(质保期三年)。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2月 20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时 间: 2013年2月28日 15时00分
  3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4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3年2月 23 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2月25日17时前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开标时间、地点时 间: 2013 年2月 28日 15时00分
  6中标通知书发放中标后发放
  7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份400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滁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保证金帐户:收款单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滁州中行营业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79713808707 帐 号:334001040004421
       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SDLGS@126.com(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
开标地 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张平、0550-3037071
  代理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毕建华 0550-3087633 1348550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