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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代表建议充电桩“按需建设”

添加时间:2013-01-31 10:23:3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上海首张免费新能源车牌于1月23日交付使用

  上海首张免费新能源车牌于1月23日交付使用,第二批新能源车补贴试点车型也有望于2月公布。一连串的利好消息将新能源车推向汽车市场的焦点,但充电难、成本高让不少市民举棋不定。在本次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张海龙等12名人递交议案,建议出台措施,鼓励“按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助力新能源车推广。

  张海龙代表表示,新能源车推广能否取得实效,直接取决于配套设施是否跟得上。其中,充电桩的建设最为关键。充电桩配套和电动车推广二者之间若陷入“鸡生蛋、蛋生鸡”的矛盾,则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项鼓励政策就将很难落地。因此他建议至少在2015年底前的新能源器材示范推广期内,上海市的充电桩配套以“按需建设”为主。同时,出台具体鼓励措施,通过政府、社区和电力企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将措施落到实处。

  截至去年9月,上海已建成各类充换电站12座,充电桩890个。但这些充电桩主要分布在营业网点、办公基地、政府机关、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目前为止,尚无充电桩进入社区。在目前电动车保有量较低的示范推广期内,充电桩的建设应坚持“按需建设”的原则,在居民小区等场所建设充电桩才更为现时有效,否则很有可能导致充电桩限制,浪费宝贵资源。

  张海龙代表在议案中指出,电动车充电与传统汽车加油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因此不能指望电动车用户仅依靠到集中设置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桩进行充电。议案建议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及商业网点等公共场所,以建设短时直流快充充电桩为主,用于电动车补电;而在住宅、商务楼宇、企事业单位等地的停车场,以建设交流慢充充电桩为主,用于电动车充满电。前者根据城市规划和电动车保有量情况进行分期规划建设,可以“适度超前”;后着则“按需建设”。

  电动车充电桩进小区,目前面临着来自物业的阻力。议案中提到,此前上海首批新能源车的8名试用者反应,由于与物业协商未果,在小区内建设充电桩最终全部流产。因此议案建议市政府出台举措并发布公告,明确要求各有关居民小区及商务楼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充电桩的建设安装。同时,对于充电桩的日常管理,议案也建议应明晰充电桩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中各方的责权利,并出台相关建设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