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城区公安分局警用设备、执法分局相机电池录音笔
采购编号:XNC201220
评审日期:2013年01月22日
公示日期:2013年01月28日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供应商投标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包号分包名称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
A警用设备2013年01月22日
B相机、电池、录音笔2013年01月22日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城分局
采购人地址:南城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南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太路51号南城区办事处侧楼三楼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22995220
包号分包名称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
A警用设备2013年01月22日136000.0广州市景士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B相机、电池、录音笔2013年01月22日19866.0广州市鑫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小组成员:杨洮澜、吴建华、苏哲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