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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桂阳天塘山风电场一期工程110kV升压站及风电场电气设备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1-29 16:22:0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法人根据国家批准的项目计划,负责进行湖南桂阳天塘山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招标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担本工程的企业法人前来对上述项目的实施、完成、维护及缺陷修复进行密封投标。
  一、工程概况
  天塘山风电场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境内,北临衡阳市常宁县,风电场所在区域属中低山丘陵地带,场址面积约20.5km2,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00MW,拟分两期建设,其中本期工程装机容量为49.9MW,场址范围面积为10.5km2,设计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和1台单机容量为19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108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为2222h,容量系数为0.254。
  天塘山风电场(一期)工程拟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25台风电机组通过3回集电线路汇集后送入本升压站,经升压后以一回110kV线路送入衡阳电网。结合一、二期工程总体规划,风电场升压站主变容量按100MVA选取,110kV接线方式采用线变组接线,建设1个110kV出线间隔(含三相PT),110kV设备采用户内GIS。
  二、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电气设备卸车、开箱检查、验收、安装及调试、试验、试运行、竣工的验收;
  2)风电场35kV箱式变压站安装、调试、试验、及接地;
  3)箱变与风机塔筒内配电柜之间的低压电缆、控制电缆、光缆的安装、敷设;35kV集电线路电缆部分的电缆沟开挖,电力电缆和光缆的敷设、安装、试验,电缆沟的回填;
  4)规定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全部工作;
  5)与建筑、土建施工方之间的工作配合;
  6)负责招标人采购的且由投标人安装的到货设备和材料的接车、卸车及保管的全部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7)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并负责整理移交;
  8)竣工图纸编制;
  9)设备正式移交之前的运行、维护应由投标人负责,试运行期间出现的缺陷,发生的事故,如因施工或管理不当所致,应由投标人修复、处理,不得向招标人索取额外费用。如事故使工程投产日期推迟,投标人应赔偿经济损失。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本工程实施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12月31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资质,近5年内具有一个类似工程(山地风电场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及集电线路、电缆施工)的施工业绩,且投标截止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1年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 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建造师持有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类似山地风电场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及集电线路、电缆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4.5 起重设备需有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或记录。
  4.6 财务状况良好,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7 湖南省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4.8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集团公司下属两个及其以上子公司或分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5.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5.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1月29日至2013年2月2日(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如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 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
  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外省企业还须持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
  ⑥ 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⑦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⑧ 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最近办理的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单位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上述5.1款①~⑧项资料一套(其中介绍信留原件,其它均需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身份证不是本人亲自携带,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
       联系方式:
  发包人:郴州湘水天塘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欧阳海大道城领国际6栋104室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5874489138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邮政编码:410007
  联 系 人:朱先生、蒋女士、石小姐
  电 话:0731-85607775、85607777
  传 真:0731-8514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