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钢铁行业对于兼并重组的要求更为迫切

添加时间:2013-01-25 15:15:0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12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钢铁、汽车、船舶、电解铝、稀土等九大行业和领域。《意见》提出,到2015年,前10家钢铁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达到60%左右;鼓励钢铁企业参与国外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和国内产业链的整合。

   “钢铁行业在兼并重组中碰到的一些障碍,有一些是制度性的障碍。”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就进一步推动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问题回答《中国冶金报》记者提问时说。

     打破制约钢铁业兼并重组的“藩篱”

     朱宏任在回答《中国冶金报》记者提问时说,相对于其他行业,钢铁行业对于兼并重组的要求更为迫切。2012年是钢铁行业新世纪以来最困难的一年。钢铁行业当前遇到的问题既有需求下降,也有产能过剩,这些问题严重干扰了行业正常运行,钢铁行业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迫切。面对当前问题,推动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对于钢铁行业而言至关重要。对于规模效益比较集中的钢铁行业而言,通过兼并重组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朱宏任说,钢铁行业在兼并重组中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其内涵就是兼并重组不是由政府实施“拉郎配”,把企业硬捏在一起。政府要做的是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和提供服务,营造公平环境包括去除一些阻碍兼并重组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例如,《意见》中指出要取消地方限制兼并重组的各项政策,探索跨地区重组的区域间利益共享机制等。

     朱宏任指出,对于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结构调整的一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一定要及时清理、废除和废止。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治理,打破行政“藩篱”造成的障碍。

    外资进入要依照产业政策规定

   《意见》提出,鼓励钢铁企业参与国外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那么如何看待国外企业参与我国钢铁行业重组?对此,朱宏任解释说,关于外资控股的问题,涉及到另外一个领域,还不仅仅是兼并重组中的问题。

     朱宏任说,对于钢铁行业而言,行业本身就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格局、大背景下得到快速发展的。在中国钢铁行业的结构调整包括兼并重组的过程中,外资都可以在其中发挥一些积极作用,主要是对外资新技术的引进。这有利于中国钢铁工业的转型升级。目前,也有国外的企业参与其中。但朱宏任明确表示,单纯扩大产能的外资进入与我们现在的总方针和要求不相吻合。外资进入钢铁工业领域,其股比限制和股比要求还要和目前的钢铁产业政策相一致、相衔接。

    提高产业集中度打造能引领行业发展的大企业

    朱宏任介绍说,《意见》涉及的九大行业和领域有一个共同特征,即规模经济效益显着,但组织结构不尽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小而分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较低,缺乏能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大企业,从而引发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对于规模效益显着的行业,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延伸完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在行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有利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在接受《中国冶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钢铁行业面临微利经营、供大于求、无序竞争、话语权不强、下游需求升级压力大等突出问题,兼并重组更具紧迫性。《意见》的出台,为钢铁企业今后更好地实施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创造了条件,但是更为关键的是政策的落实。钢铁行业未来推动兼并重组,一定要突破过去单纯“求大”的思维模式,要进行减量化的兼并重组,要通过兼并重组特别是跨地区的兼并重组,真正做强、做优,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坚持市场化运作 政府应提供环境和服务

     朱宏任指出,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准则,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自主地开展兼并重组。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角色是营造环境和做好管理服务。例如,在做好管理服务方面,各地区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兼并重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加强信息披露,防控内幕交易,防范道德风险;加强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维护国家安全。对达到经营者集中法定申报标准的企业兼并重组,要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各地区要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服务,研究制定推动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把兼并重组与企业改制、管理创新、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等结合起来;拓宽企业兼并重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中介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重点引进和培养熟悉企业并购业务,特别是跨国并购业务的专业人才,积极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战略咨询、法律顾问、财务顾问、资产评估、土地估价、产权交易、融资中介、独立审计和企业管理等中介服务。

    加强并购风险评估 注重并购后的全方位整合

     朱宏任说,通过调研发现,不少企业对兼并重组工作缺乏战略层面的整体考虑,没有根据其主导业务和核心优势来选择并购对象,并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很多企业对兼并重组的风险认识不足,一些兼并重组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影响了兼并重组的顺利进行;还有一些兼并重组项目方案制订得不错,对前期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也有防控预案,但在并购后的资产、人员、管理和文化的整合方面做得不够,最终导致兼并重组的失败。

    为此,《意见》提出,要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战略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和行业,科学制订兼并重组方案;指导企业识别、评估兼并重组中面临的市场、财务、职工安置以及跨国并购等风险,妥善制定应对预案和措施;提醒企业高度重视重组后的要素资源、人员、文化、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深度融合。

     业内专家宋继军对《中国冶金报》记者说,钢铁行业要实现真正的整合,文化的融合是第一位的,这包括理念和价值观的整合。如果文化不能很好地融合,不同企业整合后势必产生冲突,降低效率。管理的整合包括产、供、销、人、财、物的整合,建立统一的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优化生产组织,真正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链接: 《意见》针对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提出的要求:到2015年,前10家钢铁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达到60%左右,形成3家~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6家~7家具有较强区域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重点支持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积极支持区域优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大幅减少企业数量,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支持重组后的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区域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钢铁企业参与国外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钢铁企业延伸产业链,重点支持钢铁企业参与国内现有矿山资源、焦化企业的整合,鼓励钢铁企业重组符合环保要求的国内废钢加工配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