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2008年调整项目(太阳能热水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3-01-24 16:44:4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一、 招标条件
谷城县 2008 年调整项目( 太阳能热水器) 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 襄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文件 ) 襄农能字 [2012]2 号批准实施,项目采购计划已由谷财采计 [2012]298 号下达,项目资金已落实 。 招标代理人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采购招标的一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制造商或代理商。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谷城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为了加快本县十二个乡镇清洁能源入户工程项目建设,坚持开发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优化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保障农村能源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该项目进行依法公开招标。
招标金额(人民币): 2832000.00 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二个标包。 1 、 1.8m ×∮ 58mm × 18 支规格太阳能热水器 300 台; 2 、 1.8m ×∮ 58mm × 20 支规格太阳能热水器 760 台;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已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代理商)。
3 、必须是 2012 年进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推广企业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的太阳能热水器品牌企业;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推广目录》指定的产品;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人本次只能投一个标包。
4 、同一品牌不得允许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 50% 以上),以及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 50% 以上)之间均不得同时投标。
5 、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
6 、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包括同时具备 CCC 认证证书, ISO14001 认证证书和 ISO9001 2000 认证证书。
7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资金证明,资金总额不低于所投标的总额的 35% 。
8 、具有良好的生产或经营中标品牌产品的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9 、具有 24 小时服务电话及与本次谷城县太阳能热水器下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物流配送能力。
10 、在谷城区域内设置售后服务网点不少于 6 家,每个服务网点应具备以下资料:①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②网点工商营业执照;③网点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方式及服务措施 。
11 、凡已中得 2012 年谷城县 巩固退耕还林 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和 2012 年谷城清洁能源入户工程项目的品牌企业、代理商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于2013年 1 月 24 日起到2013年1月30日止(节假日顺延),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手续 。 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每套人民币 80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事宜。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一套:
1. 按照招标人拟定采购的产品及其规格型号, 提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发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推广企业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太阳能热水器推广目录》的公告及附件等资料
2.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具备包括 CCC 认证证书,ISO14001认证证书和ISO9001 2000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银行资金证明、授权代理证等相关证书。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于201 3 年2月 20 日 9 : 00 时(北京时间)之前截止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同时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你单位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开标地点: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谷城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毕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谷城县人民政府院内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3号
邮 编: 441700 邮 编: 430077
联系人: 张庆丰 联 系 人: 董 先生
电 话: 13635801681 电 话: 027-88713853
传 真: 0710-7233307 传 真: 027-88713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