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吊坡梁光伏发电厂项目区三期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添加时间:2013-01-16 16:46:1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卫市吊坡梁光伏发电厂项目区三期道路工程 已由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卫发改发【2013】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市人民政府筹集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卫市吊坡梁光伏发电厂项目区三期道路工程监理
2.2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迎水桥镇。
2.3工程概况:项目起点为迎闫公路,终点为吊坡梁光伏发电厂项目区。路线全长11.94公里,其中主干道路长2.1公里,路面宽度为6米。项目区内次干道路长9.84公里,路面宽为4米。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面为15厘米厚级配砂砾面层。
2.4合同段划分:不划分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类似监理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 月16 日至2013年 1 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为: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新区 地 址 :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邮 编: 755000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许恒婕 联 系 人: 刘君河、张绍妹、罗竞伟
电 话: 0955-7666301 电 话: 0951-5677946
传 真: 0955-7666325 传 真: 0951-5677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