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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供需谈判需要理性和建设性

添加时间:2013-01-11 11:34:3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2013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网上汇总工作将于1月15日24时结束。随着国家电煤并轨改革方案的最终落地,政府退出,煤、电这一对纠缠多年的“冤家”坐到了以市场经济原则为主导的谈判桌前。

  既是谈判,就有顶牛。“价格仍是谈不拢的一个因素”的局面虽然不会彻底改变,但最终还是要达成一个符合双方利益结合点的协议。

  随着谈判双方主体责任意识的增强,或许能让今年的电煤供需谈判更加富有理性和建设性。

  自主衔接,协商定价。电力企业在选择谈判对象和签订订货合同时,应注意保持矿点和供货渠道的相对稳定,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同时加大直购直销,减少中间环节。电煤价格完全放开后,价格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电煤价格变化,当电煤价格波动异常时,及时采取干预措施进行调控。当年度电煤价格波动超过5%时,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相应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积极沟通,规避风险。在签订电煤合同时,电力企业应注意规避风险,在煤炭供应区、供应商、运输商的选择上采取多元化的战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新运力配置机制下,电力企业应注意与运输部门积极沟通、争取运力,做好运力衔接工作,使汇总的电煤合同获得合理的运力保障,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争取大中型煤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电煤合同获得优先运输保障。

  目前,各大电企与煤企的谈判还在进行中,最终形成的合同价格和调价方式,将成为2013年煤炭市场变化的风向标。

  2013年的煤炭产运需情况不久将揭晓,我们期待,运行电煤价格新机制能有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