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塔粤水电红柳洼50MW并网光伏发电工程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添加时间:2013-01-05 16:28:4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已经取得甘肃金塔粤水电红柳洼50MW并网光伏发电工程的开发经营权,安装多晶硅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50.76MW。现就本工程光伏组件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含工器具和备品备件),欢迎有能力及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 招标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甘肃金塔粤水电红柳洼50MW并网光伏发电工程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1.2 工程地点:本项目选址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1.3 工程规模:50.76MWp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交付计划:合同签订后第3~5个月内分五批将设备交付至项目现场。
2. 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组件全部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货、运输、现场交货、现场组装及指导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光伏组件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3.6 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9 投标人应具有运行业绩总容量1000MW及以上,且运行壹年及以上的业绩为500MW及以上。
3.10 投标人应具有较完整的晶硅电池组件产业链,多晶硅235-245系列组件年产能1000MW以上。
3.11 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提供该规格产品已经通过CE、TUV\UL\VDE等相关国际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版CQ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3.12 光伏组件应提供至少5年的质保期,光伏组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
3.13 已经通过国家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光伏组件并网检测,同时满足电网公司系统测试,各项性能完全满足要求。
3.14 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等关键检验设备。
3.15 2009-2011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4.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为汇款,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11日,每天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体系证书(ISO9000)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月24日上午10:00
9.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号:36020314092006249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号:101001516010013984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广发大厦支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电话:020-37816279 传真:020-37816137
联系人:徐先生、杨先生
Email:funghs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