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添加时间:2012-12-28 15:56:0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记者从甘肃省电力公司获悉,《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已于2012年11月28日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分七章四十八条,主要由总则、电网规划、电网建设、电网设施保护、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组成。《条例》规定,电网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协调发展、适度超前、节能环保、优质安全的原则,电网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部门、电网企业和公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网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在电网规划方面,《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在电网建设方面,《条例》确立了电力发展专项建设的法定效力,明确了架空电力线路走廊、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建设不实行征地。在电网设施保护方面,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电网设施和在电网线路保护区操作的不当行为。
此《条例》是甘肃省关于电力行业颁布的第二个地方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甘肃省电网规划、建设与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建设美好幸福新甘肃发挥电力先行作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