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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石城子光伏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12-27 14:57:0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石城子光伏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总承包招标原定于2012年12月27日开标,但截至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6日,报名参加石城子光伏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新疆华电石城子光伏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重新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已经购买本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厂商,如继续参加本标段投标,不需要再购买招标文件,但需要进行书面通知进行登记。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华电石城子光伏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总承包,建设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新疆华电石城子光伏220KV汇集站东、西侧分别紧邻S303 和S203 省道,南距离哈密市区约25.5km,交通方便,地理位置优越,石城子光伏220kV汇集站已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已进入电气二次施工阶段,预计2012年12月可以进入调试阶段。石城子光伏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送电线路起于在建的石城子光伏汇集站,终于220kV哈房线开口点,电压等级220kV。线路全长约15公里,双回路架设14.5公里,单回路架设0.5公里,导线采用2×JL/G1A-400/35-48/7(2×LGJ-400/35)型钢芯铝绞线,全线架设双地线,双回路架设段两根采用24芯OPGW光缆,单回路架设段一根采用JLB35-100-19(JLB35-100)型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24芯OPGW光缆。工程性质为新建。
  2.2招标范围
  新疆华电石城子光伏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总承包,包括(1)十三间房 220kV 变保护改造工程(2)哈密 750kV 变保护改造工程(3)220kV 哈房线开口接入石城子光伏汇集站 220kV 送电线路工程(4)石城子光伏汇集站 220kV 送出通信工程(OPGW 24 芯),各分项的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调试及整套启动、实现并网发电。招标范围明确:工程监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它涉及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投标单位承担,并配合业主方达标创优。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进度要求:要求2013年3月底前并网带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工程的设计资质或具有对电力甲级设计范围的工程进行总承包的资质,并允许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总承包单位与具有电力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
  3.3、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6具有类似或相同工程业绩;
  3.7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上述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4.2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1月7日,每日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现金购买。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需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投标意向函(格式后附),并附电汇凭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传真后,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若到公司现金购买,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U盘前往代理机构办理。特别说明:购买标书后必须到招标中心指定负责人处登记,否则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4.4电汇收款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3年1月17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3年1月17日10:30整(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意向函
  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12年__月__日发布的新疆华电石城子光伏汇集站220KV送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我单位决定参加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的投标。我单位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自动且无分机转接):
  电子邮件(两个邮箱):   邮寄地址:   邮编:   (公章)  年 月 日
  电汇凭证粘贴处
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http://www.xjxnwz.com
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三楼招标中心及八楼财务部(九州通药业对面)
电汇收款单位名称: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 户:3002030109100003554
  行 号:102881003011
  联系人:方旭
  电 话:0991- 2928585
  传 真:0991-29285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5楼7号会议室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5楼7号会议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华电苦水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天山北路60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
  邮 编:830013
  联 系 人:王新河、张青龙、方旭
  电 话:0991-2929132 2928585
  手 机:13565903619,15981777277
  传 真:0991-2928585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 号:3002030109100003554
  行 号:10288100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