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二期风电场风机、塔筒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2-12-26 17:11:4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JNZB-12GWX0025
中广核四平二期风电场风机、塔筒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广核四平二期风电场风机、塔筒安装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四平二期风电场风机、塔筒安装工程施工
1.2项目概况:
1.2.1 工程概况
1.1.1.1 工程概况:
四平山门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198MW,总投资约20亿,分四期开发建设。二期工程安装33台1.5MW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
1.3工期:(1)本项目要求风电机组安装前的准备(资料、设备及人员)于2013年1月16日开始入场,准备风机设备卸货。2013年1月24日(实际吊装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开始风机吊装。
(2)本标要求风电机组安装于2013年3月30日前全部吊装完毕,并通过安装验收。同时,要求风机设备吊装与其内部装置(附件、电气)同时进行,当风机设备吊装完成10台时,第一台风机安装具备调试条件,并办理完移交手续,交调试单位进行调试,以后每天移交一台。
1.5招标范围:
1.5.1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安装如下十七机风机机组,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二标段:12#~17#风机机组,23#~33#风机机组;
1.5.2 承包人应完成的工程项目
1)一般规定;
(2)塔筒各个部位的吊装;
(3)机舱吊装;
(4)发电机的吊装;
(5)三片叶片和轮毂的地面组装和吊装;
(6)变频器、地面控制柜等塔筒基础平台设备安装;
(7)塔筒外部人梯、内部爬梯及助爬器安装;
(8)塔筒接地;
(9)风力机吊装完成后,机舱、塔架内的安装(包括全部塔筒内电缆敷设连接、电缆预留段连接、接地等),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施工安装至各控制及开关柜;
(10)附件:螺栓、塔筒内饰件、电缆、风速仪、风向仪等的安装;
(11)油漆(吊装、卸货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油漆损坏的补漆);
(12)吊装前的风机、叶片、塔筒等设备的清洁和吊装验收前的机舱、塔筒内清洁工作;
(13)每标段33台散热器防盗防护网安装;
(14)塔筒连接螺栓的第三方抽检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15)风机设备的现场卸车、建档、保管、看护,设备临时堆放场的规划与建设。包括本标段风力发电机分批次的机舱、发电机、轮毂、叶片、控制柜(变频器)、塔筒、螺栓等所有风电设备的卸车和集装箱的掏箱及清点工作,及抵运风电场现场的风电设备的保管及风机、塔筒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堆放和保管及需返还厂家包装物的装车;
(16)承包人为保证风机设备摆放、吊装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提出意见,并通过业主和监理审核形成审核后意见。招标人负责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审核后意见进行风电场场区道路及吊装场地平整施工。承包人车辆包括吊车需按照发包人规划的道路行驶,严禁碾压场内道路以外区域,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为保证设备运输及风机设备堆放、吊装所进行的必要道路、吊装现场修整、维护及场地平整,及冬季除冰雪、雨天排积水及保障全部设备就位的牵引机械等以保证通往风机和存储区道路畅通,因风机塔筒等设备比计划时间晚到造成的误工、二次倒运和看管、吊装延迟、人员设备闲置等全部工作均由承包人完成和承担,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且此费用为固定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
吊装开始后,除气候或发包人原因,整个吊装工期内承包人吊装进度不得低于2天吊装1台,否则发标人有权重新拆分标段。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承诺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决不因任何原因拖延,必要时必须采用增加吊装设备、施工人员等措施以保证该项目进度完成结点在要求截止工期前完成,期间增加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防水及防腐处理、各节塔筒、机舱、轮毂等需要密封部位的密封;
(18)严格按照厂家现场安装规范手册进行吊装,在风机未完成受电(并网)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机设备损坏。积极配合静态调试,免费提供调试时使用的发电机及油品,保证风机调试时电能;配合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工作及各项消缺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如现场不具备并网条件时,吊装作业时承包人应将机头安装在脱网期间现场主风向±15度方向,主风向方向由发包人提供;
(19)承担施工期间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20)风机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应提供电缆的检测报告(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21)归档资料按照四平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发的《科技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及时、准确的归档;
(22) 随同设备到场的说明书及一些技术资料,由安装单位统一收集,整理后统归档后统一移交给发包单位;
特别提示:本期工程将按照《中广核工程建设标准化》进行全过程管理,各投标单位现场踏查时,现场项目部将发放风电工程建设标准化安全部分及质量部分管理办法及图集。所涵盖的工作内容各投标单位报价中应充分考虑。
(23)在风电领域属于约定俗成的吊装工作范围;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特种专业工程(限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部分等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安装工程)的业绩。
3.5项目经理:注册 二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被接受:
(1)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2年 12月 26 日至2012年 12月 30 日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 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6、开标时间:2013年 1月 14日9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0、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址:吉林省吉能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丰顺街1118号)
招标人名称:四平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中海水岸馨都G2#-110
联系人:李红宇
电 话:0431-858288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丰顺街1118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赵国顺 苗凤兰
电话:0431-85797425 85797427
传真:0431-85794935
开标地点:吉林省吉能招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丰顺街1118号)